逻辑学笔记【一】

1- 介绍

1.1- “逻辑”和逻辑学

1.1.1- 含义

1. 客观规律。
2. 思维的规律性
3. 某种理论观点
4. 逻辑学:指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

1.1.2- 研究对象

1.1.2.1- 发源地

1. 古代中国
2. 印度
3. 希腊

1.1.2.2- 研究对象

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简单的逻辑方法

1.1.2.3- 思维

人类认识的理性部分,人脑的机能。它以抽象、概括的方式反映世界。思维有其内容,也有其形式,或形式结构。

思维必须借助于语言这个物质外壳才具有直接的现实性。

1.1.2.4- 思维内容

指思维所反映的特定对象及其属性。

1.1.2.5- 思维的形式结构

思维内容的存在方式、联系方式。

1. 由词项构成的各种不同内容的命题自身所具有的共同结构。
2. 由命题构成的各种不同内容的推理自身所具有的共同结构。

也叫思维的逻辑形式,由逻辑常项和变项组成的。

1. 逻辑常项:逻辑形式中不变的部分,即在同一种逻辑形式中都存在的部分,它有着固定的意义,是区分不同种类的思维形式结构的唯一依据。
2. 逻辑变项:逻辑形式中可变的部分,即在逻辑形式中可以表示任一具体内容的部分,变项不论代入何种具体内容,都不会改变其逻辑形式。

1.1.2.5- 研究方式

通过研究语言的形式结构来实现对思维形式结构的研究的,它对思维形式结构的认定必须借助于对相关语言形式的分析。

1.1.2.6- 语言形式结构

  1. 命题

     1. 所有S都是P。【“所有……都是……”不能任意改变,是逻辑常项;“S”和“P”是变项,可以代入任一词项,被称作词项变项。】
     2. 如果p,那么q。【“如果……那么”不能任意改变,是逻辑常项;“p”和“q”是变项,它可以代入任一命题,被称作命题变项。】
  2. 推理

     1. 所有的M都是P,所有的S都是M。---- 所以,所有的S都是P
     2. 如果p,那么q,p。---- 所以,q

1.1.2.7- 逻辑学

逻辑学对思维形式结构的考察,是从它所表现的思维的真假关系方面来进行的。思维形式结构本身无所谓真假,但其中的变项代入具体内容后,便形成了有真有假的具体思想。同一思维形式结构在不同的代入下,成为有不同内容的具体思想。这些具体思想事实上是真是假,即是否符合客观事物情况,逻辑学并不能解决。逻辑学关心的是,当变项代入具体内容时,基于思维形式结构的不同,其真假情况所表现出的规律性。
这种规律性在于:

1. 代入下都表达真实的思想内容,这类思维形式结构称为逻辑规律,例如,“所有S是S”,“p或者非p”等;
2. 代入下都表达虚假的思想内容,这类思维形式结构称为逻辑矛盾,例如,“有S不是S”,“P并且非P”等;
3. 代入下表达真实的思想内容,在有的代入下表达虚假的思想内容,例如“所有S是P”、“如果P,那么q”等。

所以,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和简单的逻辑方法的学说。推理形式及其有效性的判定是它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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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性质和意义

1.2.1- 性质

提供给人们的是认识事物、表达论证思想时必须运用的一种思维工具,所以,它是一门工具性质的科学。

逻辑学的基本理论在其他科学里被当作是一些普遍适用的原则和方法。

1.2.2- 意义

根本意义,是训练和提高人们的逻辑思维能力,促进其自觉地运用逻辑知识,提高学习和工作的质量。

1. 有助于正确认识事物,从已知进到未知。
2. 有助于准确、严密地表达和论证思想。
3. 有助于揭露谬误,驳斥诡辩。
4. 有助于培养分析理性精神和创新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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