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中的思维规律: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

同一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使用的概念和判断必须是同一的,也就是“A是A,A=A”.比如说:1+1=2,他们在表示实际意义的时候是同一个或同一种对象,不能是前一个“1”表示苹果,后一个“1”是梨,“2”是桔子,一个苹果“加”一个“梨”是两个桔子,这明显是不合逻辑的.

不矛盾律是指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对象不能做出两种矛盾的判断,即不能既肯定它,又否定它,也就是“A不是非A,A不能即是B又不是B”.比如我不能不能说“a即是正数又是非正数”、“我们住的房子其实不是房子”.

排中律是说这个命题是真和这个命题是假必居其一,也就是“A是B或者不是B”.比如说“这个矛是最锋利的,可刺穿任何盾,这个盾最坚固,任何矛都刺不破”就不符合排中律.

同一律是要求我们在陈述过程中不能偷换概念,不矛盾律是要求不能有“公婆说法矛盾时,还坚持相信,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思想,排中律是说当我们可以否定一件事的时候就要承认这件事是错的.

充足理由律是指:“任何一件事如果是真实的或实在的,任何一个陈述如果是真实的,就必须有一个为什么这样而不那样的充足理由,虽然这些理由常常不能为我们所知道的.”对此不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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