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出离职时,再挽留已经迟了

  4月,剩下的两个开发人员(含吾)之一,提出来走人。吾没有进行任何挽留,只是说,这一段时间赶工,赶紧把手头工作收尾(当然本身工作量也不大,不会拖)。其实从心里讲,他的能力吾很满意,更何况现在就剩下两个人。那么吾为什么不挽留呢?吾很清楚的事情是:

  当员工提出离职的时候,再挽留已经迟了。因为他下家肯定已经找好了。

  当初那个女好手发脾气威胁要走人时(事实证明,这种以走人来要挟,而进行挽留的危害极大),另外一个员工就借口要走。他的借口也很荒唐,说是跟这个女发脾气有关(大意是女的能力好却没被重视,完全不符合事实)。当时吾以为他是随口提的,女的之后没走,他的借口也应该不成立。实际上呢?他还是走了。现在想想,他找好了下家,工资应该也比这边高,走人也很正常。挽留其实是没用的。

  吾上个月提出要走,有的领导试图挽留。其实这个时候,挽留也来不及了。这个领导还不明白另外领导对吾成见太大(而且没有丝毫根据事实修正的可能),实际上吾已经混不下去了(做什么都看着不顺眼,解决再多再难的问题都被认为水平低,谁受得了?)。如果是别的技术人员,一个月都呆不了,何况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其实换个说法,领导甲早就希望吾走了(当然吾走有什么好处,工作怎么办,这个吾也没想明白)。

  之前吾有文章,专门分析过离职跟忠诚问题,这里就不重复了。那么员工提出走人,怎么看?

  首先,绝对不能纵容坏习惯,即不能答应过分的条件。如果有人以走人来要挟(就象那个女好手),坚决不能答应。原因很简单,一旦答应,以后没法管理。

  平常对员工的态度,心里要有数。比如汝认为某员工就是有问题,那么走的时候不要惊讶;反过来平常对员工还满意,态度也好,走的时候了解一下是不是跟管理失误有关。如果跟管理有关,要进行总结,为后续工作做出改进。

  友好协商离职。一旦提出离职,再挽留是来不及的。这个时候,需要收尾的工作及时收尾,需要操作文档的及时补上,需要提交的代码及时提交,这样双方都能满意离开。下次有机会再合作嘛。

  适度挽留。什么意思?就是某些情况下,确实可以挽留的。没有找好下家应该是首要因素,如果已经找好了再挽留其实对他个人也没好处。比如平常工作失误,比如待遇上确实有点低,比如岗位上没有及时提拔等等,这些情况可以适度处理,不可过分,否则以后管理又是个麻烦。

  祝大家都能找到满意的荏!

猜你喜欢

转载自blog.csdn.net/quantum7/article/details/81566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