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我国弱势群体犯罪问题研究

我国弱势群体犯罪问题研究

读书笔记

  1. 刺客的下巴一般比较突出,髋骨间距大,头发,胡须洗漱且细碎,通常是黑色的,并且脸色苍白;攻击者的脖子短,头盖骨比较圆,手臂很长;强奸犯的手短,前额窄,发色相对较淡,鼻子与生殖器畸形;抢劫犯的头发粗,头盖骨不规则,鬓髯浓重;纵火犯头小四肢长,身材瘦小;诈骗犯下颌宽大,髋骨突出,体重较重,脸色苍白;盗窃犯的手臂长,个子高,黑发,胡子稀疏.
  2. 改革开放以来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导向下,过于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把应该配置到社会领域的资源与机会也配置到经济领域中.经济发展快了,社会发展严重滞后.城乡二元体制没有得到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根本改革,分配调节政策未及时进行调整,社会成员获得资源的机会严重不公平.一方面,资源配置机制不合理导致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脱节,差距加大;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获得资源的机会出现了梗阻,导致社会结构调整滞后.社会阶层固化导致不同社会阶层成员之间的纵向流动性丧失,特别是中下层成员向上流动的通道受阻,社会地位的代际继承称为趋势.由于制度和体制长期不变,各阶层都越来越浮躁,缺乏预见和原件.在贫富分化的大背景下,"报复社会"成为流行病. 机会梗阻对弱势群体犯罪产生重要影响. 由于阶层固话倾向突出,弱势群体成员与强势群体成员之间享有的获取资源的机会极为不平等,并且这种趋势也相对固话,弱势群体成员看不到希望.犯罪在很大程度上便成为这部分社会成员获得资源的机会梗阻而采取的一种代偿,类似医学上的"代偿性循环".
  3. 不同的角度解释弱势的理由不同,总社会学的角度看,弱势群体是由社会结构急剧转型和社会关系失调或由于一部分社会成员自身的某种原因(竞争失败,失业,年老体弱,残疾等)而造成对现实社会的不适应,并且出现了生活障碍和生活困难的人群共同体.(势,执行力,汉子太奇妙了.).
  4. 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使得所有的人都变得贪婪和自私,仅仅追求他们自己的利益而毫不顾及其同胞的福祉.犯罪集中于下层阶级,因为司法体系将穷人的贪欲认定为犯罪,而为富人提供了追求他们所希望的欲望的合法机会.
  5. "蚁族":具有年轻,大学毕业,低收入,聚居四个明显的特征.
  6. 我国历来是一个"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国家,"等贵贱,均贫富"是中国人向往的社会状态,从陈胜,吴广起义开始,历代农民起立都是由贫富严重不均引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们又一直生活在贫富差距很小的社会里,平均主义很长一段时间里不仅是一种社会理想,而且也是一种社会现实.因此,群众对贫富差距的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弱.所以,当我国这二十多年来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贫富分化日益明显时,人们就会产生不公平感,就会难以接受和容忍,就会产生严重的相对剥削感.
  7. 在多数情况下,人们更容易受到相对报酬的影响,即人们更关心的是自己劳动报酬与别人的比较.如果比较结果被认为是合理的,人们就容易达到一种心理的自然平衡,相反则会产生不公平感,心理产生失衡.失衡的心理常常是有压抑而有愤怒的,从而容易导致消息行为的产生.如果一个社会普遍出现严重的心理失衡,社会的动荡就可能随时发生.这就是社会学中的相对剥削理论.
  8. 主体在认识过程中具有能动性,已有的知识结构在认识活动中起着不可替代的过滤调整作用.一个人面对着大量的积极和消极消息,如何选择,怎么选择是关键,这与个人的知识结构和心理品质有关.一般来讲,具有健康人格的人倾向于选择积极的消息;具有人格缺陷和不良心理品质的人则倾向于选择消极消息,而消极消息被吸收,经过思维加工后,容易生成犯罪心理的积淀.这正是农村低收入人群及贫困群体部分成员犯罪心理形成的机制.
  9. 农村人口在我国总人口中的比重以及目前大量农村未成年人进城务工的事实,导致流动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近现代,中国人口流动出现了新的趋势,由过去分散的,个人的流动向携家带口的举家迁移转变.近十年来,每年有超过一亿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举家在外的劳动力.这类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或是在城市中长大,或是自己怀着致富梦想来到城市.他们一方面沿袭父辈传统的农村社会习俗,另一方面又在繁华都市耳濡目染现代生活方式,他们深切地感受到出生地与大城市生活的巨大差距,也体会到了自己与本地少年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落差,这对他们的心理和行为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10. 父母的受教育程度或许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事实上,受教育本身就是被社会化的过程,是受教育者慢慢接受社会的主流道德和行为标准并逐步内化为自身行为模式的过程,受教育程度较高者也会更在乎他人和社会对自己的评价,从而约束自己的行为.父母的受教育程度较高,自我学习能力比较强,主动学习关于孩子教育等方面的知识,对孩子的教育也会更为理性.此外,父母的受教育水平往往也决定了其职业选择,并因此而决定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物质生活条件.这些精神的和物质的条件结合在一起,就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产生积极影响.
  11. 被害人之所以受害是因为存在"被害的诱发性"和"被害的容感性",被害人因自身生理,情感,行为方式,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受侵害.犯罪的责任不但归属侵害人,在某些场合也归属于被害人,而且被害人的过错程度与过错方式在犯罪生成过程中有很大的作用.
  12. 在中国,因经济飞速发展带来了传统价值观及社会结构剧变,人口流动数量和频率加大,社会组织结构进一步松散,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进一步拉大,尤其是,我国长期以来城乡二元化体系造成城乡之间在居住,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税收,财政和金融等方面一系列不平等,而城市化进度导致一大批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使得城乡差异对比更加明显,二元矛盾更加突出,来自不同省份和地区的农村人口,作为城市"外来户",更容易聚居在自然条件恶劣的社区,更难以享受到社会服务和社会福利,也更容易被"边缘化".
  13. 刑罚的目的是纠正犯罪人的行为,使其能够顺利复归社会,也是刑罚的本质.
  14. 弱势群体中,残疾人受到的排斥中,意识排斥比较严重.中文的"残"与"废"总是如影随形,因残而废的观念和意识根深蒂固于人们脑海之中长达几千年.残->废->无能的思维定式长期以来严重地损害和歪曲了残疾人的形象.残疾人也往往因此而遭到主流社会的排斥.总之,社会对于残疾人的意识,观念和日常生活上的排斥,是对残疾人参与社会和获得平等权益的最大排斥,是其他各种社会排斥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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