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钟弄懂CMMI2.0基准评估的抽样规则

    CMMI 2.0和CMMI 1.3的评估方法相比,一个重大变化就是抽样规则变了,新的抽样规则要求覆盖的项目范围更广,但是再不要求有全覆盖的项目,将参与评估的工作量分摊到多个项目中,要求企业的流程体系能够真正在公司里推广落地,而且不是由评估师和sponsor来确定,而是由随机抽样系统来确定,减少了人为干预,确保了抽样的代表性。

 

1 哪些项目可以参评,可用来抽样?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的项目:

  • 正在进行中的项目。
  • 在执行评估阶段之前一个合理的时间区间内(经验判断,例如半年内),已经完成或搁置的项目,它们使用的是当前的流程,并且有据可查。

   如果有排除在外的项目,需要明确列出排除在外的项目,并提供排除它们的理由。(注:评估结果将不能用于排除在外的项目。)

 

2 抽样项目项目的个数如何确定?

组织中可抽样项目的个数

每个PA最少的抽样项目个数

1-10

1

11-40

2

41-200

3

201-400

4

401-600

5

600以上

每增加200个可抽样项目则增加1个抽中项目,如1000个可抽样项目,则需要7个抽中项目。

具体会覆盖到多少个项目,是系统确定的,具体算法并未公开!

 

3 项目是否需要分类?

  参与抽样的项目要进行分类,以反映过程实施的差异性。分类时至少要考虑如下5个抽样因子:

   1)位置,如有的项目在北京,有的在西安;

   2)客户类型,如有的是政府,有的是企业;

   3)规模,如项目区分了大中小;

   4)组织结构,如不同的事业部,不同的产品线等;

   5)工作类型,如软件开发、硬件开发、系统集成、系统维护等;

   如果不同类型的项目采用的流程相同,则合并为一类,不视作不同类型的项目。

 

4 何时才可以抽样?

    执行评估开始前最早60天进行抽样。

    如果有特殊原因60天内没有开始评估,则需要给CMMI研究院申请,得到批准后,最多可以延长30天。否则,需要进行重新抽样。

 

5 Sponsor和LA可以如何表达抽样的需求?

    1)Sponsor和LA可以在随机抽样前,指定一个必须抽中的项目

    2)如果Sponsor和LA对随机抽样系统(简写为RGS)抽中的项目不满意,可以再次抽样,同时说明申请重新抽样的具体原因,并且需要得到CMMI研究所的批准。但是必须在评估开始35天之前进行抽样,而且只有2次重新抽样的机会。

    3)Sponsor和LA可以替换同一子组的一个项目。

    4)Sponsor在接受RGS后,就不能再次请求新的抽样,除非申请新的评估。

    5)接受RGS后,LA可以和Sponsor共同提出在最小抽样的基础上,增加抽样项目。

 

以下为某公司参与评估随机抽样示例(在真实案例上做了改编,仅示意用):

发布了345 篇原创文章 · 获赞 148 · 访问量 67万+

猜你喜欢

转载自blog.csdn.net/dylanren/article/details/102802316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