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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版
- 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 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 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 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 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 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 配备和选聘。每个班配备一名班主任,从任课教师中选聘,担任持续一年以上,接受岗前培训。
- 职责与义务。维护板级秩序,培养集体氛围;组织班级活动;指导班委和团委工作。指导学生成长,评定学生操行;与任课老师、学生家长、社区沟通。待遇按照标准工作量的一半计入基本工作量,班主任津贴纳入 绩效工资管理;有权以适当的方式给学生进行教育批评。
- 培训和培养。
- 考核和奖惩。定期考核;建立评价体系和奖惩制度;对长期贡献的、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
三. 教师职业行为
- 教师思想行为规范
- 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 教师人机行为规范
- 教师仪表行为规范
- 教师语言行为规范
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应处理好的关系
- 教师与学生
- 热爱学生
- 尊重学生
- 了解学生
- 公平公正的对待学生
- 严格要求学生
- 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
- 建立平等的沟通关系
- 形成良好的沟通习惯
- 尊重家长的人格
- 教育学生尊重家长
- 教师与同事的关系
- 尊重
- 理解
- 协作
- 教师与教育管理者的关系
- 尊重
- 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