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综合素质2--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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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版

  1. 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2. 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3. 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4. 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5. 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6. 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1. 配备和选聘。每个班配备一名班主任,从任课教师中选聘,担任持续一年以上,接受岗前培训。
  2. 职责与义务。维护板级秩序,培养集体氛围;组织班级活动;指导班委和团委工作。指导学生成长,评定学生操行;与任课老师、学生家长、社区沟通。待遇按照标准工作量的一半计入基本工作量,班主任津贴纳入 绩效工资管理;有权以适当的方式给学生进行教育批评。
  3. 培训和培养。
  4. 考核和奖惩。定期考核;建立评价体系和奖惩制度;对长期贡献的、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

三. 教师职业行为

  1. 教师思想行为规范
  2. 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3. 教师人机行为规范
  4. 教师仪表行为规范
  5. 教师语言行为规范

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应处理好的关系

  1. 教师与学生
    • 热爱学生
    • 尊重学生
    • 了解学生
    • 公平公正的对待学生
    • 严格要求学生
  2. 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
    • 建立平等的沟通关系
    • 形成良好的沟通习惯
    • 尊重家长的人格
    • 教育学生尊重家长
  3. 教师与同事的关系
    • 尊重
    • 理解
    • 协作
  4. 教师与教育管理者的关系
    • 尊重
    •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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