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学习] 禁军

摘录

乾德三年八月,“令天下长吏择本道兵骁勇者,籍其名送都下,以补禁旅之阙”(14)。以后又选“兵样”、以木梃作为从地方军中挑选禁军的标准,将精兵调集为禁军。调集的主要是原后周统治区内节度使的地方军,其主要目的是削弱各节度使的军力,并达到集中兵权的目的,也增强了禁军的兵力。

宋初禁军一半驻京、一半驻外地。

禁军是北宋的中央军、正规军,也称“上军”(15)。宋初分属殿前司和侍卫司(全称为侍卫亲军司),合称“二司”。不久,演变为殿前司与马军司、步军司“三衙”,有时也称“三司”,这一过程完成于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后。

禁军被称为“天子之卫兵,以守京师,备征戍”,而“最亲近扈从者,号诸班直”(16),归属于殿前司。除个别班直外,都是挑选身材高大、武艺精强者担任,甚至诸班直将士娶妻,据说宋太祖要亲自接见,要求“诸班之妻,尽取女子之长者,欲其子孙魁杰,世为禁卫而不绝也”。

宋初的班直制度沿自后周,而班直诸名称多有更改,属骑军的有殿前指挥使(班直名)、内殿直、金枪班、东西班、钧容直、外殿直,以及散员、散指挥、散都头、散直等班直,其中钧容直是军乐队,而东西班中有弩手直、龙旗直、招箭班和茶酒班。步军有御龙直、御龙骨朵子直、御龙弓箭直和御龙弩直。从诸班直番号名称也多少能得知其性质,是皇帝的亲卫军、仪仗队,兼有侍候皇帝的性质,皇帝出行时随从,亲征时也随同出征。诸班直还直接参加攻城战斗。

殿前司诸班直的人数,也许有一二千人。

诸班直的将校有都指挥使、四直都虞候、都虞候、指挥使、副指挥使;其下,骑军有都知、副都知、押班,步军有都头、副都头、十将、将、虞候等。

殿前司除诸班直外,骑军还有捧日等、步军也有天武等多种番号的禁军。而侍卫马军司有龙卫等,步军司有神卫等,各有数十种军号的禁军;而且各地的厢军也都隶属马、步二司。

禁军的来源有多种,除继承自后周及乾德三年从地方军拣选者外,有归降者,如契丹直是开宝三年(970年)以降附的辽人建立;归明渤海是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攻打辽燕京(今北京)时,以辽军中的渤海兵降附者建立等。有从辽境内迁民户中拣选的,如太宗时以辽云州(今山西大同)、朔州(今山西朔州)、应州(今山西应县)部落设立的“三部落”;有以云、朔州迁于内地的民户,自备马匹为骑兵称“家户马”,后以之设立清朔、擒戎禁军。有以被征服国降兵设立的,如灭后蜀以后建立的川班内殿直,灭北汉以后设立的拣中龙卫,吴越归地以后设立的顺圣等。甚至从王小波起义军归降者中拣选设立威宁军。招募是禁军的重要来源。

禁军的领导机构,殿前司的最高长官都点检和副都点检在建国后不久被废,而以原副长官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和都虞候为正副长官。侍卫亲军司长官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也逐步停而不设,其下属机构马军司和步军司遂成为独立机构,各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为正副长官。

禁军的其下各级指挥官为殿前司的捧日、天武左右(左右二字常省略)四厢都指挥使,侍卫司有龙卫、神卫左右(简称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上四军各分左、右厢,厢各设都指挥使。厢下各军及其他各番号军以下的各军,是禁军的基本单位,各设都指挥使、都虞候为正副指挥官。

指挥(营)为禁军的基层单位,调动与参加征讨都是以指挥(营)为单位进行。长官为指挥使、副指挥使。指挥(营)下为都,每都通常为一百人,马军每都设军使、副兵马使,步军每都设都头、副都头,为“都”的统兵官。此外,有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等军官,有时还设军头,在十将之上。“都”为基本作战单位,一都之内战士配置情况,北宋康定元年(1040年)尹洙介绍:马军“每一都,枪手、旗头共十三人,其八十余人并系弓箭手;步军每一都,刀手八人,枪手一十六人,其七十余人并系弩手,其弓、弩手更不学枪刀,虽各带剑一口,即元不系教习。”(20)尹洙所述虽是仁宗前期的情况,时去真宗末年不远,北宋前期的禁军情况应大体相似。尹洙还指出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即是禁军中十分之七八是弓箭手和弩手,虽带有剑却并不教练,利于远战而不利于近搏,提出要将刀、剑、铁鞭、短枪等短兵器,作为禁军弓箭手、弩手的日常教练项目。

宋代禁军和厢军都是募兵制,一旦入伍,终身服役,直至老疾退役。通常兵士都在驻地安家,凡是调往前线作战或其他临时性调动,都不能携带家属同行。

不论是驻泊、屯驻、就粮禁军,驻在同一地区的禁军,通常并不属于同一个系统,而是分属于各司;即使属于同一司,也分属于不同的番号军。而且又分别归属于地方政府长官知州(知府)、当地军事机构部署(总管)司及钤辖司长官部署(总管)、钤辖,由都监、监押具体负责,以达到互相制约的作用。

宋代实行的“更戍法”是不改变驻营地,将禁军定期调往其他地方戍守,使其“往来道路,足以习劳苦;南北番戍,足以均劳佚”。其最终目的是使得“将不得专其兵,而兵亦不至骄惰”,以彻底消除唐末五代军事将领以武力称雄一方,乃至威胁到朝廷的安危。但同时造成“兵不知将,将不知兵”(24)的局面。

更戍法的年限各地都是一次三年,只有广南西路为二年,而陕西城寨巡检及将领的属下为半年,这可能与屯戍军参加战事较多有关。但更戍常超越期限,有时只是更换屯戍地,致有十年不能回原驻营地的。景德二年(1005年),将西川、峡路及河东路北部沿边改为二年。北方禁军更戍至长江流域,乃至珠江流域和福建,“水土异宜”,“一往三年,死亡殆半”,“军还到营,未及三两月,又复出军,不唯道路劳苦,妻奴(孥)隔阔,人情郁结”(25)。蔡襄所说虽是治平元年(1064年)的情况,北宋前期时应也大体相似。

个人笔记

更戍法 虽然可以造成 “将不得专其兵,而兵亦不至骄惰”,以彻底消除唐末五代军事将领以武力称雄一方,乃至威胁到朝廷的安危。但是因为大量禁军长途跋涉,水土不服,导致大量士兵死亡。

更好的办法应该是军队在小区域内换班,或者只是换将领,部队原地不动,只是让将领迁徙。

之前我一直认为宋朝禁军战斗力不强,是因为军队内部士兵来源复杂,没有凝聚力。

因为纵观历史上战斗力强的部队,很多都是来源单一,关系缠绕,内部凝聚力强,这样在战场上才能互相救助发挥战斗力。比如 曾国藩的湘军,戚家军(浙江兵),魏博牙军(这个是五代骄兵典型例子),北府军等等。

通过读书发现,我之前这个思路不对。因为禁军番号内,也有很多是统一来源:

禁军的来源有多种,除继承自后周及乾德三年从地方军拣选者外,

  • 有归降者,如契丹直是开宝三年(970年)以降附的辽人建立;
  • 归明渤海是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攻打辽燕京(今北京)时,以辽军中的渤海兵降附者建立等。
  • 有从辽境内迁民户中拣选的,如太宗时以辽云州(今山西大同)、朔州(今山西朔州)、应州(今山西应县)部落设立的“三部落”;
  • 有以云、朔州迁于内地的民户,自备马匹为骑兵称“家户马”,后以之设立清朔、擒戎禁军。
  • 有以被征服国降兵设立的,如灭后蜀以后建立的川班内殿直,灭北汉以后设立的拣中龙卫,吴越归地以后设立的顺圣等。
  • 甚至从王小波起义军归降者中拣选设立威宁军。招募是禁军的重要来源。

现在看来是 更戍法 才是战斗力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将不得专其兵,而兵亦不至骄惰” 确实可以防止将领以武力称雄一方,但是后果之一也是战斗力低下。

另外,灭后蜀以后建立的川班内殿直也能说明王全斌杀降兵的失误,连皇帝都拿投降的蜀兵作为亲兵了,老王当时拿他们当敌人实在是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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