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5大原则”和良性依赖原则在应付变化方面的作用


“面向对象设计5大原则”和良性依赖原则在应付变化方面的作用: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Responsibility Principle)。“对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本原则是我们非常熟悉地“高内聚性原则”的引申,但是通过将“职责”极具创意地定义为“变化的原因”,使得本原则极具可操作性,尽显大师风范。同时,本原则还揭示了内聚性和耦合性是“一物两面”的关系,为了降低耦合性,基本途径就是提高内聚性;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那么这些职责就会相互依赖,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另一个职责的履行。其实OOD的实质,就是合理地进行类的职责分配。

开放封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软件实体应该是可以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本原则紧紧围绕变化展开,变化来临时,如果不必改动软件实体的源代码,就能扩充它的行为,那么这个软件实体的设计就是满足开放封闭原则的。如果我们预测到某种变化,或者某种变化发生了,我们应当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发生的同类变化。在Java中,这种抽象指抽象基类或接口;在C++中,这种抽象是指抽象基类或纯抽象基类。当然,没有对所有情况都贴切的模型,我们必须对软件实体应该面对的变化做出选择。

Liskov替换原则(Liskov-Substitution Principle)。“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基类型”。本原则和开放封闭原则关系密切,正是子类型的可替换性,才使得使用基类型的模块无需修改就可扩充。Liskov替换原则从基于契约的设计演化而来,契约通过为每个方法声明“先验条件”和“后验条件”;定义子类时,必须遵守这些“先验条件”和“后验条件”。当前,基于契约的设计发展势头正劲,对实现“软件工厂”的“组装生产”梦想是一个有力的支持。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y-Inversion Principle)。“抽象不应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本原则几乎就是软件设计的正本清源之道。因为人解决问题的思考过程是先抽象后具体,从笼统到细节的,所以我们先生产出的势必是抽象程度比较高的实体,而后才是更加细节化的实体。于是,“细节依赖于抽象”就意味着后来的依赖于先前的,这是自然而然的重用之道。而且,抽象的实体代表着笼而统之的认识,人们总是比较容易正确认识它们,而且它们本身也是不易变的,依赖于它们是安全的。依赖倒置原则适应了人类认识过程的规律,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标志所在。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Segregation Principle)。“多个专用接口优于一个单一的通用接口”。本原则是单一职责原则用于接口设计的自然结果。一个接口应该保证,实现该接口的实例对象可以只呈现为单一的角色;这样,当某个客户程序的要求发生变化,而迫使接口发生改变时,影响到其他客户程序的可能性最小。

良性依赖原则。“不会在实际中造成危害的依赖关系,都是良性依赖”。通过分析不难发现,本原则的核心思想是“务实”,很好地揭示了极限编程(Extreme Programming)中“简单设计”和“重构”的理论基础。本原则可以帮助我们抵御“面向对象设计5大原则”以及设计模式的诱惑,以免陷入过度设计(Over-engineering)的尴尬境地,带来不必要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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