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项管理

项目立项管理

项目建议

项目建议书

  • 即为立项申请,是项目建设单位(甲方)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时所必须的文件。是该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或法人,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
  • 是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选择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 甲方:建设方,招标人;乙方:承建方,投标中标人。
  • 核心内容
    • 项目必要性
    • 项目的市场预测
    • 产品方案或市场服务预测
    • 项目建设所必须的条件
  • 对于较小的系统项目,可以省略项目建议书环节,将其与项目可行性分析阶段进行合并。

项目可行性分析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必要性

  • 根据市场调查及预测结果,结合产业政策等因素,论证项目投资建议的必要性。

技术可行性

  • 项目实施的技术角度, 合理设计技术方案,进行比较选择和评价。

财务可行性

  • 项目投资者的角度,设计合理财务方案

组织可行性

  • 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设计合理的组织机构、选择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制定合适培训计划,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经济可行性

  • 资源配置角度衡量项目价值。

社会可行性

  • 项目对社会的影响。

风险因素及对策

  • 对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组织风险等因素进行考虑评价,并制定规避风险的对策。

经济社会技术风险会影响组织财务投资

信息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

  • 技术可行性分析
  • 经济可行性分析
  • 运行环境可行性分析
  • 其他方面的可行性分析

项目可行性研究步骤

  1. 机会可行性研究:对投资项目和投资方向提出建议目的是激发投资者的兴趣,寻找最佳的投资机会
  2. 初步可行性研究:介于机会可行性研究和详细可行性研究的一个中间阶段。若投资可能性进行了项目机会研究,则初步可行性研究可以省略。经过此步骤,可形成初步可行性研究性报告,虽然相较于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粗略,但已经对项目有了全面的描述、分析和论证。此研究报告可以作为正式文献提供决策参考。
  3. 详细可行性研究:
    1. 常用方法有:经济评价法、市场预测法、投资估算法、增量效益法。
    2. 开发成本有:研发成本、行政管理成本、销售与分销成本、财务费用折扣。前三类总和成为经营成本
  4. 项目论证与评估
    1. 先论证,后决策是现代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论证应该围绕着市场需求、开发技术、人力资源三个方面开展
    2. 项目论证一般包括:机会研究(正负30%)、初步可行性研究(正负20%)和详细可行性研究(正负10%)。
    3. 项目评估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基础上,通过第三方进行评价、分析和论证,进而判断其是否可行的一个评估过程。(项目评估报告,可用于银行贷款决策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 项目审批: 10% 

项目招投标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的条件
    •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费用较大;
  • 不进行招标的条件
    •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 采购人/特定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
    •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服务,否则影响功能配套要求;
    • 国家规定其他特殊情景;

招标相关规定

  •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发售不得少于5日,收取费用仅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且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需要重新招标。
  •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的2%)。投标有效期与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保持一致。
  • 招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投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且必须保密(受委托的中介机构)。
  • 招标人应该明确表明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潜在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或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组织或个人参与招标活动。

系统集成供应商(投标人、乙方)

  • 项目意向识别
    • 政策导向
    • 市场需求
    • 技术发展趋势
    • 挖掘现有客户
  • 项目售前交流
    • 招标文件发售之前,了解发掘客户真正需求并设计相应的技术解决方案。
  • 获取招标文件
  • 编写投标文件
    • 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 对招标项目提出合理的价格
    • 文件齐全
  • 参加投标活动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投标地点

开标与评标

  • 投标人少于三个,不得开标
  • 采用招投标方式,评标委员会应有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技术、经济等相关领域专家、招投标和招标机构代表等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询价或谈判小组成员总数2/3。
  •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 评标报告应当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公示期为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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