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一)——设计模式的概念、原则、分类

设计模式的概念:

       设计模式(Design pattern)是一套被反复使用、多数人知晓的、经过分类编目的、代码设计经验的总结。使用设计模式是为了可重用代码、让代码更容易被他人理解、保证代码可靠性。 毫无疑问,设计模式于己于他人于系统都是多赢的;设计模式使代码编制真正工程化;设计模式是软件工程的基石脉络,如同大厦的结构一样。

设计模式的六大原则:

1、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开闭原则就是说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在程序需要进行拓展的时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码,实现一个热插拔的效果。所以一句话概括就是:为了使程序的扩展性好,易于维护和升级。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我们需要使用接口和抽象类,后面的具体设计中我们会提到这点。 

2、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 里氏代换原则中说,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LSP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 

3、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这个是开闭原则的基础,具体内容:针对接口编程,依赖于抽象而不依赖于具体。  

4、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这个原则的意思是: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比使用单个接口要好。还是一个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的意思,从这儿我们看出,其实设计模式就是一个软件的设计思想,从大型软件架构出发,为了升级和维护方便。所以上文中多次出现:降低依赖,降低耦合。  

5、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Demeter Principle)

为什么叫最少知道原则?就是说:一个实体应当尽量少的与其他实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使得系统功能模块相对独立。  

6、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原则是尽量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继承。

 

 

设计模式的分类:

总体来说设计模式分为三大类:创建型模式、结构型模式、行为型模式。

创建型模式:

1. Factory Method(工厂方法) 

2. Abstract Factory(抽象工厂) 

3. Builder(建造者) 

4. Prototype(原型) 

5. Singleton(单例) 

 

结构型模式:

6. Adapter Class/Object(适配器) 

7. Bridge(桥接) 

8. Composite(组合) 

9. Decorator(装饰) 

10. Facade(外观) 

11. Flyweight(享元) 

12. Proxy(代理) 

 

行为型模式:

13. Interpreter(解释器) 

14. Template Method(模板方法) 

15. Chain of Responsibility(责任链) 

16. Command(命令) 

17. Iterator(迭代器) 

18. Mediator(中介者) 

19. Memento(备忘录) 

20. Observer(观察者) 

21. State(状态) 

22. Strategy(策略)  

23. Visitor(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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