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分类以及六大设计原则(一)

设计模式分为三大类:

创建型模式,共五种:

结构型模式,共七种:

        适配器模式、装饰者模式代理模式、外观模式、桥接模式、组合模式、享元模式。

行为型模式,共十一种:

        策略模式、模版方法模式、观察者模式、迭代子模式、责任链模式命令模式、备忘录模式、状态模式、访问者模式、中介者模式、解释器模式。

总原则:开闭原则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或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简单的说就是,当一个软件实体需要扩展的时候,不要去修改原有的代码,而是去扩展原有的代码。
为什么要采用开闭原则:
其实开闭原则是最基础的一个原则,下面六个原则都是开闭原则的具体形态。
1.对测试的影响
通过扩展实现变化,测试只需要对新增类进行单元测试即可,单元测试是孤立的,只需要保证新类提供的方法正确就行。而如果是修改类来实现变化,则该类相应的测试方法也都要随着重构,而且当类很复杂时难免存在遗漏情况。
2.可以提高复用性
避免以后维护人员为了修改一个微小的缺陷或增加新功能,却要在整个项目中到处查找相关的代码逐一修改。
3.提高可维护性
开发新功能时,扩展一个类往往比修改一个类更容易。
4.面向对象开发的要求

1.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SRP)

定义:应该有且仅有一个原因引起类的变更。
优点:
1.类的复杂性降低。类的职责单一,复杂性自然就降低了。
2.可读性高。
3.易维护。
4.变更引起的风险降低。
难点:
1.“职责”和“变化原因”都是不可度量的,因项目、环境而异。
2.过细的划分会引起类的剧增,人为的增加系统的复杂性。
建议:
1.接口的设计一定要做到单一原则,类的设计尽量做到只有一个原因引起变化。
2.职责的划分需要根据项目和经验来权衡,既要保证职责的单一性,又要尽量避免过细的划分。

2.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

定义: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都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继承的优点:
1.代码共享,提高代码的重用性。
2.提高代码的可扩展性。
3.提高产品或者项目的开放性。
继承的缺点:
1.继承是侵入式的,只要继承,就拥有了父类的属性和方法。
2.降低代码灵活性,子类拥有了父类的属性和方法,多了一些约束。
3.增强了耦合性。父类的常量、变量或方法改动时,必须还要考虑子类的修改,可能会有大段代码需要重构。
里氏替换原则四层含义:
1.子类必须完全实现父类的方法
在类中调用其他类时务必使用父类或接口,如若不能,则说明类的设计已经违背LSP原则。
如果子类不能完整的实现父类的方法,或者父类的方法在子类中发生畸变,这建议断开父子继承关系,采用依赖、聚集、组合等方式代替继承。
2.子类可以有自己的特性
即子类出现的地方父类未必可以出现。
3.覆盖父类的方法时输入参数可以被放大
输入参数类型宽于父类的类型的覆盖范围,例如 hashmap -> map。
4.覆盖父类的方法时输出参数可以被缩小

3.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DIP)

定义:
1.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者都要改依赖其抽象(模块间的依赖通过抽象产生,实现类不发生直接的依赖关系)。
2.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接口或者抽象类不依赖实现类)。
3.细节可以依赖抽象(实现类依赖接口或者抽象类)。
建议:
1.每个类尽量都有接口或抽象类。
2.变量的表面类型尽量是接口或抽象类。
3.任何类都不应该从具体类派生(其实只要不是超过两层的继承都是可以忍受的)。
4.尽量不要复写基类已实现的方法。
5.结合里氏替换原则使用。
面向接口编程:
接口负责定义 public 属性和方法,并且声明与其它对象的依赖关系,抽象类负责公共构造部分的实现,实现类准确实现业务逻辑,同时在适当的时候对父类进行细化。

4.接口隔离原则

定义:客户端不应该依赖他不需要的接口,类之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四层含义:
1.接口尽量要小,不要出现臃肿的接口。
2.接口要高内聚。
3.只提供访问者需要的方法
每个接口中不存在子类用不到却必须实现的方法,如果不然,就要将接口拆分。
4.接口设计是有限度的
接口设计粒度越小,系统越灵活。但是结构会越复杂、开发难度增加,可维护性降低。
建议:
1.一个接口只服务一个子模块或者业务逻辑。
2.尽量压缩接口内的方法,保证方法都是有用的,避免臃肿。
3.已经被污染的接口尽量去修改,若变更风险大,则采用适配器模式转化处理。
4.深入了解业务逻辑,拒绝盲从。

5.迪克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LKP)

定义: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低耦合)。
三层含义:
1.一个类只与朋友交流,不和陌生类交流,方法尽量不引入类中不存在的对象。
2.尽量不要对外暴露过多的 public 方法和非静态的 public 变量,尽量内敛。
3.自己的就是自己的。如果一个方法放在本类中,既不增加类间关系,也对本类不产生负面影响,那就放置在本类中。
总结:
迪米特法则的核心观念就是类间解耦,低耦合。其负面影响就是产生了大量的中转或者跳转类,导致系统复杂性提高,也为维护带来了难度。需要反复权衡,既做到结构清晰,又要高内聚低耦合。
如果一个类需要跳转两次以上才能访问到另一个类,就需要想办法重构了。

6.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CARP)

定义:是在一个新的对象里面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其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对象通过委派达到复用已有功能的效果。
优点:
        使用对象的合成/聚合将有助于你保持每个类被封装,并被集中在单个任务上。这样类和集成层次会保持较小规模,并且不太可能增长为不可控制的庞然大物。
缺点:
        通过这种方式复用建造的系统会有较多的对象需要管理;为了能将多个不同的对象作为组合块来使用,必须仔细地对接口进行定义。
简单地说:
        尽量首先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继承。


猜你喜欢

转载自blog.csdn.net/afei__/article/details/80412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