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5304刘朝尹 《JAVA程序设计》第三周学习总结

一、教材学习任务:
第四章 类与对象
二、学习途径:
教学视频和网上寻找相关博客解决疑问。

三、知识点总结:

1.Java是一门面向对象的语言,“对象”在生活中的解释就是说话的主语。面向过程的语言比如C语言就没有执行语句的主语,这是面向对象语言和面向过程语言之间较大的区别。在面向对象的语言中,对象即为执行语句的主语。

2. 类(class):具有相同属性和行为的一组对象的集合,用于组合各个对象所共有操作和属性的一种机制。

3.对象(object):存在具体实体,具有明确的状态及行为。

4.从类看对象:类定义可以视为一个具有类似特性和行为对象的模板,可用来产生对象

5.从对象看类:类的产生是从少数实例推广到大量相似实例的抽象化过程(abstraction) 类是对象的设计图,对象是类的实例,生成对象要先定义类。

6.类体由变量的声明和方法的定义两部分组成。方法的定义包括:方法头和方法体。

7.局部变量:在方法体中声明的变量和方法的参数被称为局部变量。局部变量只在方法内有效,而且与其声明的位置有关。方法的参数在整个方法内有效,方法内的局部变量从声明它的位置之后开始有效。

8.对象包括对象的声明和为对象分配变量两个步骤。一般格式为:类的名字 对象的名字;使用new运算符和类的构造方法为声明的对象分配变量,即创建对象。

9.两个类型相同的对象可相互赋值。一个类声明对象如果具有相同的引用,二者就具有完全相同的变量。

10.Java应用程序有一个主类,即含有main方法的类,Java应用程序从主类的main方法开始执行。

11.import语句:import语句用于引入类库中的类,或不在同一个包中的类。java.lang是核心类库,系统会自动引入。import引入类会增加编译时间,而不影响程序性能。

12.访问权限:private:私有变量、私有方法。不修饰为友好变量、友好方法。protected:受保护的成员变量和方法。不能用private和protected修饰类,类只能是public或友好类(无修饰)。

13.基本类型的封装(详细95页) 。

四、学习总结:
    本周学习进展较为顺利,教材中所举实例生动形象。本章所学知识点较多,需要大量实践和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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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www.cnblogs.com/lcyll/p/10539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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