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IFRS9 金融工具(12)套期披露

4.4套期披露 4.4.1披露原则 总体要求
严格说来披露套期会计政策,风险管理策略及实施不属于IFRS 9,因为这一部分由IFRS 7(21-24段)规定,类似金融资产减值。大致要求包括套期如何影响未来现金流、损益和权益,套期活动涉及的各种风险描述。由于大多数情况下以衍生工具作为套期工具,因此通常套期会计与衍生工具披露紧密相关。相关披露可以是单独单元,也可以是分散的多个部分。
套期策略
这一部分包括每一种作为套期对象的风险种类与起源成因,是选择套期对象的全部风险还是其特定风险成分,选择特定风险成分的原因,以及风险成分与其总体风险的关系。
会计主体还需要说明所使用的套期工具或风险管理工具,如何确定套期工具与套期对象的经济关系,以及如何设定套期比率与评估套期有效性。
未来现金流
会计主体需要按照风险种类披露套期工具对被套期对象未来现金流的金额与时间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不确定性。套期工具需按名义金额和时间分布细分,最好还可以披露执行价格或执行条件。
如果报告期内频繁改变套期对象与套期工具之间的套期关系,则可以不披露上一段的未来现金流信息,但是需要披露上述频繁修改的最终套期策略,修改频率,以及这些修改如何影响总体套期策略。
然后,套期无效性的原因及其对套期关系的影响和现金流量套期之中并未如愿发生的预期交易也应该按照风险种类披露。
财务数据
会计主体需以表格形式分别按照风险种类,例如信用、利率、汇率、商品、权益、混合型等风险类型,分公允价值、现金流、境外净投资三种套期方式报送套期工具与被套期对象下列信息。
套期工具披露内容较为简单,包括所形成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名义金额,所属财务报告项目,以及当期公允价值变动之中无效部分。
套期对象都需要披露用于评估套期无效性的套期对象价值本期改变量,然后再按照三种套期形式细分。
公允价值套期下,大体需要披露套期对象账面价值及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以及经过实际收益率(EIR)调整之后需要调整可摊销金额的AMC或FVOCI类债权工具金额,分别在利润表和OCI之中确认的套期无效部分和所属财务报告项目等。
现金流量套期和海外净投资套期下,还需要披露套期有效部分、无效部分,权益OCI之中的套期储备余额,本期从套期储备之中结转影响利润的发生额。
4.4.2披露实例
由于IFRS 9套期会计并未正式实施,因此公开的披露实例依照的是IAS 39或CAS 37。不过IFRS9与现行有效准则之中大量关于套期披露的原则仍然一致,所以现行披露有助于理解套期会计核算范围与业务实践。
由于国内没有发达的衍生品市场,而且利率和汇率在2015年之前并非完全市场化,因此国内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套期实践经验不够丰富。上市公司披露的套期活动有限,一些资产规模全球领先的上市银行在年报中声称没有符合准则要求的套期会计需要披露,或者所披露的业务与金额均有限。因此下文以采用IAS 39的汇丰银行HSBC 2015年报为例。
套期工具:全部是衍生工具,不过在采用IFRS 9之后,有可能会扩大范围。而且作为套期工具的衍生品在套期结束或无法满足套期会计要求之后,其公允价值变动作为交易损益( Net Trading Income
套期对象:各种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敞口,主要是包括信用、汇率及利率风险敞口。
套期种类:FVH主要用于保护固定利率债权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CFH主要用于对冲表内金融工具浮动利率汇率收入支出金额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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