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肖臻老师《区块链技术与应用》系列课程学习笔记[29]总结

质疑区块链的原因:

(1)区块链的概念被滥用

        ①保险公司的理赔问题

        国外有人提出将保险理赔业务放在区块链上,因为现在的保险理赔业务太慢了(大约需要几个星期),如果把保险理赔业务用比特币系统实现的话,等待6个确认区块(也就是大约1h的时间),理赔速度和理赔效率会快很多。但是,保险理赔慢并不是支付系统本身的局限性,而是理赔内容需要人工审核的时间较长,一旦金额确定,银行转账比加密货币转账要方便快捷的多。而区块链本身并不能解决人工审核方面的问题。

        ②防伪溯源问题

        还有说区块链可以防伪溯源的,如将有机蔬菜的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都写在区块链上,利用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性,使区块链生产销售的全过程透明。这个应用场景本身是没有问题,主要问题是区块链不能自己输入数据,如果第一次输入的数据就是错误的,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也没有办法检测出哪些数据是不真实的

        ③信任机制相关的问题

        在互不信任的实体之间建立共识,有些人认为这是一个伪命题,因为互不信任的实体之间是无法交易的,比如说网上购物,不信任对方,给了钱不发货怎么办?货品有质量问题怎么办?在中心化的机构中可以建立一些保护机制,但是去中心化则不行,这个质疑是有理由的。在现实世界中,“中心化”和“去中心化”并不是黑白分明的,一个成功的商业模式中,既可以有中心化成分,也可以有去中心化部分。如,亚马逊是一个中心化的电商平台,但是他可能某一天会接受比特币支付。

(2)不可篡改性的相关问题

        如果发生转账出错的情况,是不能撤销的,这种质疑是存在问题的。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退款交易并不是说将原先的转账交易撤销掉,而是发起一笔新的转账交易,实现转账金额的退回。用比特币支付实际上是可以达到同样效果的,这个跟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性是无关的。

(3)法律监管和保护相关问题

        区块链目前处于缺乏法律监管的状态,没有法律监管同样意味着没有法律保护。这些法律上的保护跟支付手段没有关系,而且不同地方的法律监管也有区别。而且比特币本就不应该用于跟已有的支付方式进行竞争,加密货币应该用在已有的支付方式解决不是很好的领域,如跨国转账等。货币的支付方式可以和信息传播的方式融合在一起。下一代互联网可能是价值交换网络,支付渠道和信息渠道相互融合,使得价值获得和信息获得一样方便。

(4)支付方式的效率相关问题

        比特币和以太坊的能耗都是非常大的,比现有的支付方式耗费的能源大很多。

        ①加密货币本来就不是用来和已有的支付方式竞争;
        ②区块链的发展以及共识协议的改进,一些新的加密货币已经在支付效率上已经是大大提高了;
        ③评价支付的效率要放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之下比较。

(5)智能合约的相关问题

        智能合约出现漏洞之后有些人觉得还是自然语言的法律合同更好,老百姓还看得懂。对于这种观点,首先要意识到程序化是个大趋势,我们有没有ATM机出现了各种故障而不用它?并不会,所以智能合约的故障是无关紧要的,技术的革新会不断完善。去中心化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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