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0交易与结算

T+0交易

T+0交易制度,是指“投资者当天卖出股票获得的资金在当天就可以买入股票、当天买入的股票在当天就可以卖出”的一种证券交易机制。实际上,T+0交易是我国证券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一种通俗叫法,正式名称为“当日回转交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8年修订)》 中明确,“证券的回转交易是指投资者买入的证券,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卖出”。
我国的债券、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跨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权证,以及经证监会同意的其他品种(前款所述的跨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和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仅限于所跟踪指数成份证券或投资标的实施当日回转交易的开放式基金,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均实行当日回转交易。

T+0结算

T+0结算制度,是指“证券买卖成交实际发生当天证券和资金就清算交割完成”的一种证券交易机制。我国证券市场采用T+1结算,即在证券成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完成清算交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2019年5月修订版) 中,“对多边净额结算品种,交收日为T+1日,本公司根据T 日净额清算结果,于T+1日对结算参与人的结算账户进行簿记处理,完成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
相比之下,当前欧洲和亚洲等成熟和新兴市场普遍实行的则是T+2结算制度。美国的证券市场从1995年起才从T+5结算转变为T+3结算。随后,2017年3月,美国和加拿大交易所进一步修改了结算规则,将交易证券的标准结算时间从3个工作日(T+3)缩短至2个工作日(T+2),该T+2结算制度从2017年9月5日起正式施行 [3] 。

T+0交易制度和T+0结算制度的差异

严格来讲,“T+N”的概念其实应该是指结算制度的,而在我国市场投资者之间谈论的通常则是“T+0交易”,两者并不能混为一谈。“T+N”的第一个“T”,在英语中为“Transaction”(买卖交易),该词隐含着投资者双向交易证券的权利是对等的,即投资者在当天既可以先卖后买又可以先买后卖。因此,对于海外证券市场来说,T+0交易是一项基础性交易机制,反映了投资者买卖交易权利的对等。
事实上,T+0交易并不需要将结算制度也修改为T+0结算,两者并不存在法律和实际操作上的冲突。我国A股市场是T+1交易、T+1结算,而美国等海外其他市场大部分是T+0交易、T+2结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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