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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HR全程法律顾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高效工作指南(增订4版)》
1、劳动合同的解除种类
劳动合同的解除主要有3种情形
- 员工单方解除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对上述问题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HR角度)企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中应写明,已经明确告知劳动者相关法律或政策规定的标准等事项,避免采取欺诈或胁迫的手段,否则,解除协议无效。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分为两大类: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1)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指: 员工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即便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因处于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或因其他情形而享有特殊解雇保护的员工,只要存在上述6种过错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都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仅仅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行政拘留的,虽然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但不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企业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 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
- 解除的形式,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 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 经过工会程序
- 通知劳动者,病送达解除决定
对于符合解除条件的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方能解除。
ps: 这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是法定程序。否则,用人单位就只能以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作为补救,因此,这1个月工资也被称作“代通知金”。但是,作为“代通知金”的额外1个月的工资的计算标准,则不是前述的“月工资”,而是按照劳动合同解除前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ps:如果用人单位已提前30日向劳动者送达解除通知的,那么仅按上述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n个月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 企业必须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 企业应认真听取职工或工会的意见。
- 企业应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
- 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规定向被裁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支付经济补偿金
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5、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由劳动者选择劳动关系是否恢复:
- 若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员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公司就需要支付员工违法解除之日至劳动关系恢复之日,包括在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待遇.
- 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标准支付赔偿金(2n)。
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给付上述处理决定作出后至仲裁或诉讼期间的工资,应按以下原则把握:(1)用人单位作出的处理决定仅因程序方面存在瑕疵而被依法撤销的,用人单位应按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上述期间的工资;
(2)用人单位作出的处理决定因在实体方面存在问题而被依法撤销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正常劳动时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上述期间的工资。
6、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PS : 需要注意的是,非试用期内的解除,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
解读:员工提出辞职后,单位能要求员工提前离职吗?
不能。员工提出辞职后,在剩余30日的合同履行期内,双方还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正常履行,单位无权要求员工立即或提前离职,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在30日届满之前解除劳动合同。
解读:员工辞职,须经用人单位批准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辞职,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无需单位批准或同意。
如果员工辞职时未办理工作交接或与单位有其他未了纠纷的,用人单位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但不能以此为由限制员工辞职。
员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 是指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无须预告即可在通知用人单位的同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9)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对于上述第(8)、(9)种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对于除此之外,其他情形下的劳动者被迫辞职,一般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但没有告知时间上的要求和限制。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实务中,用人单位需要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的规定,损失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为录用劳动者直接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