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思想的设计原则

1 单一职责原则

  The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SRP)
  其实就是开发人员经常说的“高内聚,低耦合”。
  也就是说,每个类应该只有一个职责,对外只能提供一种功能,而引起类变化的原因应该只有一个。在设计模式中,所有的设计模式都遵循这一原则。

2 开闭原则

  The Open Closed Principle(OCP )
  核心思想是:一个对象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其实开闭原则的意思就是:对类的改动是通过增加代码进行的,而不是修改现有代码。
  也就是说软件开发人员一旦写出了可以运行的代码,就不应该去改动它,而是要保证它能一直运行下去,如何能够做到这一点呢?这就需要借助于抽象和多态,即把可能变化的内容抽象出来,从而使抽象的部分是相对稳定的,而具体的实现则是可以改变和扩展的。

3 里氏替换原则

  The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
  核心思想:在任何父类出现的地方都可以用它的子类来替代。
  其实就是说:同一个继承体系中的对象应该有共同的行为特征。

4 依赖倒置原则

  The 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DIP)
  核心思想:要依赖于抽象,不要依赖于具体实现。
  其实就是说:在应用程序中,所有的类如果使用或依赖于其他的类,则应该依赖这些其他类的抽象父类,而不是这些其他类的具体类。为了实现这一原则,就要求我们在编程的时候针对抽象类或者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具体实现编程。

5 接口分离原则

  The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ISP )
  核心思想:不应该强迫程序依赖它们不需要使用的方法。
  其实就是说:一个接口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行为,一个接口应该只提供一种对外的功能,不应该把所有的操作都封装到一个接口中。

6 迪米特原则

  The Law of Demeter(LOD )
  核心思想: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尽可能少的了解
  其实就是说:降低各个对象之间的耦合,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在模块之间应该只通过接口编程,而不理会模块的内部工作原理,它可以使各个模块耦合度降到最低,促进软件的复用

7 合成复用原则

  The 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CRP)
  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通过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
  在面向设计过程中对于关联关系首先要通过组合/聚合关系来实现复用功能,其次才是通过继承和实现关系来实现复用。因为继承对类间关系的绑定,会造成高度耦合,而组合聚合则可以使得系统更加灵活,从而降低类间的耦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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