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
一个对象应该只包含单一的职责,并且该职责被完整地封装在一个类中。单一职责原则是实现高内聚、低耦合的指导方针,是最简单却最难运用的原则,需要设计人员发现类的不同职责并将其分离

开闭原则
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指软件实体应尽量在不修改原有代码的情况下进行扩展。

里氏代换原则
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里氏替换原则表明,在软件中将一个基类对象替换成它的子类对象,程序将不会产生任何错误和异常,反过来则不成立。在运用里氏替换原则时,应该将父类设计为抽象类或者接口,让子类继承父类或实现父类接口,并实现在父类中声明的方法。

依赖倒转原则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它们都应该依赖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依赖倒转原则要求:要针对接口编程,不要针对实现编程。

接口隔离原则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那些它不需要的接口。在使用接口隔离原则的时候,需要注意控制接口的粒度,接口不能太小,如果太小会导致系统中接口泛滥,不利于维护;接口也不能太大,太大的接口将违背接口隔离原则,灵活性较差,使用起来不方便。

复用原则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一般而言,如果两个类之间是"Has-A"关系应使用组合或聚合,如果是"Is-A"关系可使用继承。
在面向对象设计中,可以通过两种方法在不同的环境中复用已有的设计和实现,即通过组合/聚合关系或通过继承,但首先应该考虑使用组合/聚合,组合/聚合可以使系统更加灵活,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度,一个类的变化对其他类造成的影响相对较少;其次才考虑继承,在使用继承时,需要严格遵循里氏代换原则,有效使用继承会有助于对问题的理解,降低复杂度,而滥用继承反而会增加系统构建和维护的难度以及系统的复杂度,因此需要慎重使用继承复用。
通过继承来进行复用的主要问题在于继承复用会破坏系统的封装性,因为继承会将基类的实现细节暴露给子类,由于基类的内部细节通常对子类来说是可见的,所以这种复用又称“白箱”复用,如果基类发生改变,那么子类的实现也不得不发生改变;从基类继承而来的实现是静态的,不可能在运行时发生改变,没有足够的灵活性;而且继承只能在有限的环境中使用(如类没有声明为不能被继承)。

迪米特法则
每一个软件单位对其他的单位都只有最少的知识,而且局限于那些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软件单位。
迪米特法则要求我们在设计系统时,应该尽量减少对象之间的交互,如果两个对象之间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对象就不应当发生任何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的一个对象需要调用另一个对象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简言之,就是通过引入一个合理的第三者来降低现有对象之间的耦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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