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话设计模式-Java实现(4)-开放-封闭原则

开放-封闭原则(The Open-Closed Principle,简称OCP,或叫开-闭原则),是说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两个特征:
1.对于扩展是开放(Open for extension)的。
2.对于更改是封闭(Closed for modification)的。

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这就是‘开放-封闭原则’的精神所在。

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作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刻意地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的主意。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简单来说,之前做的简单计算器的例子,就是将各个运算进行抽象,形成一个抽象运算类,具体的实现由各个不同的子类实现,如果需要扩展其他算法,仅需要增加实现类,而不会影响已有的算法逻辑,这就符合了开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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