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开放—封闭原则

开放—封闭原则是说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以修改。

怎样的修改才能面对需求的改变却可以保持相对稳定,从而使得系统可以在第一个版本以后不断推出新的版本?

无论模块多么‘封闭’,都会存在一些无法对之封闭的变化,既然不可能完全封闭,设计人员就必须对于他设计的模块应该对于哪些变化封闭做出选择,他必须先猜测出最有可能发生的变化种类,然后构造抽象来隔离那些变化,即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原来的代码。

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对对象编程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灵活性好、可复用。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做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可以进行抽象不是一个好主意,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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