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环保建设方案

一 建设依据

从国家信息化战略、环保信息化建设方向及要求等阐明智慧环保的建设依据、方向及预期效果。

1.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该战略纲要是规范和指导未来1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国家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信息化领域规划、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

战略纲要明确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增强发展新动力,需要将信息化贯穿我国现代化进程始终,加快释放信息化发展的巨大潜能。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建设网络强国,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选择。”

在生态文明方面,战略纲要提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助力美丽中国”的建设要求。要求构建基于信息化的新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

2.国家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交汇融合引发了数据迅猛增长,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大数据正日益对全球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活动以及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生活方式和国家治理能力产生重要影响。加快大数据部署,深化大数据应用,已成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需要和必然选择。

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在政府治理大数据工程中,明确提出要建立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大数据应用体系。

3.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要求

国务院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指出,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必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4.其他相关建设依据

《“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关于支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985号)

《关于做好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联网工作的通知》(2016待发稿)(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关于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强化监测与监察执法联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

《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2015年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3号》

《2011年全国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试点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纲要(2010—2020年)》

《中华人名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信息基础能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环发[2010]87号)

二 信息化建设现状

菏泽环保信息化项目中建设了环境与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手机APP系统、环境应急指挥平台、企业自行监测发布系统等一批实用性的系统,这些系统的建设和部署,极大提高了环保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效率,改善了菏泽市环境质量,提升了环保局信息化建设水平,这些应用系统目前正在各业务岗位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得到了政府和群众的上下一致认可。

同时,菏泽市环保信息化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主要是: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不健全,存在环境监测监管“死角”;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水平不高,服务不能满足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部分环保业务系统发展滞后,环境安全监管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环保监测系统不完善,基础业务系统多,决策分析系统薄弱,严重缺乏数据加工分析的应用系统。

三 建设目标

1.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监测监管全覆盖

依据《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建设要求,以菏泽市现有环境监测网络为基础,以“统一规划、全面设点、数据共享、测管协同、自动预警”为主导思想,建设覆盖水、气、声、渣、辐射的全方位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

2.数据资源中心升级,推进数据资源全面整合共享

数据中心升级是为了推动我市环保转型升级的新动力。在基础硬件设施云平台提供统一基础支撑服务的基础上,将大数据技术与菏泽市环保数据深度融合应用,推动资源整合、数据共享,盘活环保数据,实现生态环境大数据综合应用和集成分析,形成一个大数据应用孵化的生态体系,繁荣菏泽环保信息化。

3.扩展业务应用,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模式

在菏泽智慧环保一期的基础上,适应菏泽环保业务发展的新形式,通过扩展业务应用,着力于生态环境大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应用,建立生态自动监控、环境网格化监察、 “一证式”污染源管理模式等业务全覆盖的应用平台,为数据中心的应用在各领域的应用得到提升,支撑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精细化分析和实时可视化表达,提高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科学化水平。

4.加强数据分析应用,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大数据助力,以数据为核心,全景式分析环保治理痛点,将数据分析应用工作向纵深发展,做到可视化、易追溯、重预警。多维度、多层级的数据分析会产生新的对污染源治理的理解,更好地为污染精准治理献言献策,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5.完善公众服务应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公众服务水平

通过“智慧环保”的建设与应用,全面提升环境保护服务公众的能力,结合信息化手段,将环保相关信息公开与民,并且开辟新的便民途径,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让“数据多跑路”让“市民少跑腿”,构建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民生服务新体系,让“智慧环保”的建设成果全社会共享。

四 建设原则

1.加强顶层设计,推进资源整合,推动技术创新

从全局和整体层面进行我市环保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环保信息化总统发展目标。在总体目标基础上,采用系统化的方法进行顶层框架设计,并在该框架下指导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资源、业务资源整合,推动我市环保信息化技术创新,建设环保信息化支撑保障体系,形成多部门协同支持的新型工作模式。

2.多元与整体考虑并存

智慧环保平台需要满足多部门和业务的宽幅需求,整体框架可持续成长能力非常重要,因此,智慧环保平台应能够随时了解不同业务需求变化,集中规范化、标准化解决,确保平台的长期服务能力。

3.前瞻性与阶段性相结合

技术和需求都是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因此建设需要具有适当的前瞻性,充分考虑到未来的技术发展方向和需求变化方向。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逐步建设。

4.标准化与可扩展性相结合

在环境信息化标准建设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菏泽环保信息化未来需求,设计留有足够接口,以便将来业务服务内容拓展,使系统在较长时期内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

5.先进性与安全性相结合

智慧环保平台承载着菏泽环保各种各样的数据信息,直接服务于全市环保行业,采用先进技术的同时,也要保证系统运行的稳定与安全。

 

原文来自:http://www.ztmapinfo.com/blog/index.php/article/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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