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Java的第三周

  1. 方法重载(Overload):
    1.1 在一个类中定义多个相同名称的方法。
    1.2要求:
    1). 方法名称相同
    2). 参数列表不同
    3). 与访问修饰符、返回值无关
    1.3 好处:
    1). 屏蔽用户的使用差异,方便。
    可根据传入的参数不同调用不同的方法

  2. 构造方法(Constructor):
    2.1 概念:类中的特殊方法,主要用于创建对象。用于对象初始化
    2.2 特点:
    1). 名称与类名完全相同(包括大小写)。
    2). 没有返回值类型。
    3). 创建对象时(new对象时),触发构造方法的调用,不可通过句点的形式手工调用。
    2.3 注意:如果没有在类中显示定义过构造方法,则编译器默认提供无参构造方法。
    2.4 注意:如果已经手动添加过有参构造方法,则无参构造方法不再默认提供,可结合需求自行添加。(建议,必须手动添加无参构造方法)
    2.5 构造方法也可以重载,规则和方法的重载一样

    1. this关键字:
      3.1 this代表“当前实例”,即是模板中的当前对象,模板服务与哪个对象,this就指向哪个对象。
      3.2 this第一种用法:调用本类中的实例属性、实例方法。例如:this.name、this.run()
      3.3 this第二种用法:调用本类中的其他构造方法。例如:this()、this(实参)。注意:必须在构造方法的首行,并且必须在构造方法中使用。
      4.对象的创建过程
      内存中开辟对象空间
      为各个属性赋予初始值
      执行构造方法中的代码
      [将对象的地址赋值给变量]
      5.封装:
    2. 概念:尽可能隐藏对象的内部实现细节,控制对象的修改及访问的权限。
    3. private的访问修饰符,修饰属性,达到本类可见的效果。
    4. get/set方法是外界访问私有属性的唯一通道,方法内部可对数据进行过滤。(可在set方法中添加过滤条件)
    5. 提供公共访问方法,以保证数据可以正常录入。
      5.数据私有化行为公开化
  3. 继承:
    6.1 程序中的继承,是类与类之间特征和行为的一种赠与或获得。
    6.2 类与类之间必须满足“is a”的关系。
    6.3 父类的选择:功能越精细,重合点越多的,越接近直接父类。
    6.4 父类的抽象:根据程序需要使用到的多个具体类,进行共性的提取,进而定义父类。
    6.5 在一组相同或类似的类中,抽取出共性的特征和行为,定义在父类中,实现重用。
    6.6 产生继承关系之后,子类可以使用父类中的属性和方法,也可定义子类独有的属性和方法。
    6.7 完整的子类 = 父类共性 + 子类独有
    6.8 好处:既提高代码的复用性,又提高代码的可扩展性。
    6.9 Java为单继承,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直接父类,但可以多级继承,属性和方法逐级叠加。

    6.10 访问修饰符://其他:不在一个包中,还没有继承关系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6.11 不可继承:
    1). 父类的构造方法,子类不可继承。
    2). 父类中由private修饰的成员,不可继承(不可见)。
    3). 父类中由default修饰的成员,子类不在同包时,不可继承(不可见)。

    6.12 方法的覆盖/重写(Override)
    1). 当父类提供的方法无法满足子类需求时,可以在子类中定义和父类相同的方法进行覆盖。
    2). 要求:
    a). 方法名、参数表、返回值,必须与父类完全相同。
    b). 访问修饰符应与父类相同或比父类更宽泛。
    3). 执行机制:子类覆盖父类方法后,优先执行子类覆盖后的方法版本。

  4. super关键字:
    7.1 第一种用法:在子类中,可以通过" super. "的形式访问父类的属性和方法,可解决一定的属性遮蔽、方法覆盖后的父类成员调用问题。
    7.2 第二种用法:super() 表示在子类构造方法的首行,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方法。不写会默认在子类构造函数首行中隐藏写。

  5. 继承关系下的对象创建:
    8.1 继承关系下,构建子类对象时,会先构建父类对象。
    8.2 由“父类共性”+ “子类独有”组合成一个完整的子类对象。

  6. 继承关系下的对象创建流程:
    9.1 构建父类对象(父类对象初始化自身属性,执行构造方法中的逻辑代码)
    9.2 初始化自身属性
    9.3 执行自身构造方法中的逻辑代码

  7. 注意:
    10.1 如果子类构造方法中,没有显示定义super()或super(实参),则默认提供super()。
    10.2 同一个子类构造方法中,super()、this()不可同时存在。

11.多态:
11.0 多态指允许不同类的对象(同一父类的子类对象)对同一消息做出响应。即同一消息可以根据发送对象的不同而采用多种不同的行为方式。(发送消息就是函数调用)同一类型变量(父类类型)在调用相同的方法(子类重写父类的方法)时结果不同。
11.1 概念:父类引用指向子类对象,从而产生多种形态。
11.2 构成多态的前提,二者之间必须具有直接或间接的继承关系,父类引用可指向子类对象,进而形成多态。
11.3 父类引用仅可调用父类中所声明的属性和方法,不可调用子类独有的属性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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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多态两种应用场景:
	1).	场景一:使用父类作为方法形参,实现多态

调用方法时,可传递的实参类型包括:本类型对象+其所有的子类对象。
2). 使用父类作为方法返回值,实现多态。
调用方法后,可得到的结果类型包括:本类型对象+其所有的子类对象。
12. 装箱和拆箱:
1). 装箱:父类引用中保存真实子类对象,称为向上转型(多态核心概念)。
2). 拆箱:将父类应用中的真实子类对象,强转回子类本身类型,称为向下转型。
3). 注意:向下转型时,如果父类引用中的子类对象的类型与目标类型不匹配,则会发生类型转换异常。java.lang.ClassCastException
13. instanceof关键字:
1). 语法:父类引用 instanceof 类型(返回boolean类型的结果)

总结:
	1).	多态的两种应用场景:
		a).	使用父类作为方法形参,实现多态。
			调用方法时,可传递的实参类型包括:本类型对象+其所有的子类对象。

		b).	使用父类作为方法返回值,实现多态。
			调用方法后,可得到的结果类型包括:本类型对象+其所有的子类对象。

	2).	多态的作用:
		a).	屏蔽子类间的差异。
		b).	灵活、耦合度低。

	时间与空间的平衡、效率与安全的平衡

二.抽象:
程序当中,哪些对象不该new?
Animal Vehicle(交通工具) new Vehicle(
父类:不够完整、不够具体、不该独立存在,如何解决?通过abstract修饰类,意为抽象类,不能new对象

1.	abstract的意思:抽象的,似是而非的,像,却又不是,具备某种对象的特征,但不完整。
2.	abstract修饰类,意为“不够完整、不够具体,不该独立存在”
	I.	即为抽象类,不能独立new对象。
	II.	可被子类继承,对子类提供共性的属性和方法。
	III.	可声明引用,更纯粹的使用多态。
	IV.	抽象类的构造方法的作用:构建子类对象时,先构建父类对象,由父类共性+子类独有组成完整的子类对象。

Abstract修饰方法
1).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连大括号都没有,只有声明部分加分号结束
2)有抽象方法的类一定是抽象类,抽象类不一定有抽象方法
3)抽象方法一定要在子类中重写抽象方法
3. 总结:
I. abstract修饰类:不能new对象,但可以声明引用。
II. abstract修饰方法:只有方法声明,没有方法实现。(需包含在抽象类中)
III. 抽象类中不一定由抽象方法,但由抽象方法的类一定是抽象类。
IV. 子类继承抽象类之后,必须覆盖父类当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子类还是抽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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