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贷款买房提取公积金相关问题

 

如是在天津市购房,请您本人携带: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卡;

3.购房合同;

4.全额购房发票;

5.借款合同;

6.贷款还款凭证(去贷款银行打印)

到天津市任意区的公积金管理部进行审核。业务审核以柜台为准,如柜台审核有疑议请配合提供其他有关资料。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是指职工本人和配偶均未使用过贷款购房(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按揭贷款),且均未办理过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购房一次性提取和还贷提取)。

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是指职工本人和配偶使用过1次贷款购房(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或办理过1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购房一次性提取和还贷提取)。


本人和配偶使用公积金买房只有两次机会(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假如前两次都是商贷,第三次也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了)

职工家庭就同一套房屋既贷款又提取或多次提取的只计算1次。

如夫妻名下在天津市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可以针对已经支付的首付款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是一次性提取 。

每月还款后也可以申请提取,每月还多少可以申请提取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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