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每天听本书】学会辩论-李南南解读

 

辩论的本质,说服这个场景里,那个拥有最高裁决权的人,通过博得他的支持,来让自己的观点站住脚。方法是,在技巧中融入一些表演,获得裁判和观众的认可,进而绕过对立面,直接取胜。

同时,辩论也传达了一种看待竞争的态度。赢得竞争的最好方式,不是盯住对手,而是聚焦在自己的目标上,让自己的价值最大化。

在技巧层面,在阐述观点时,辩手要掌握一个能力,叫探照灯式的讲述能力,习惯用细节描述,来牵引听者的注意力。在面对对手时,你要避开两个误区。一是要让逻辑有始有终,避免循环论证。二是要明确打击目标,实现精确打击,避免被偏见左右。

撰稿:李南南

脑图:摩西
转述:顾一菲

前言

你好,欢迎每天听本书。今天为你解读的书叫《学会辩论》,它的主题是,怎么锻炼自己的辩论能力?
你可能会觉得,我们大多数人又不是辩论赛场上的选手,为什么要掌握一门辩论的技巧呢?而且市面上有关说服术的书已经足够多了,辩论这门手艺,它的独到价值在哪儿?和普通人的生活又有什么联系呢?按照书中的说法,辩论是一种可以转化的技能,要理解它的价值,你得先明白它的本质。很多人认为,辩论研究的是怎么说服一个人,其实,这个答案只对了一半。辩论研究的核心其实是,怎么说服一个不可能被说服的人?
这话听起来好像有点自相矛盾,但只要回到辩论选手们所处的场景中,你就明白它的含义了。首先,在辩论场上,选手们要面对一个极端情况,那就是,他们面对的对象,是不可能被说服的。你回想一下,在辩论赛里,有没有发生过一方辩手被说服,认输的情况?没有。因为坚持观点,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即便明知道自己的观点是错的,他们也绝不可能认输,而且还会使尽浑身解数,攻击对手的观点。
在生活中,类似的情况也难免发生。不管是办公室里的职场辩论,还是政治竞选里的辩论,你都会看到,因为利益诉求不同,无论你说什么,对方都不可能同意。这时,辩手的做法是,从一开始就不把对手作为说服的对象,而是把第三方,也就是裁判和观众作为说服的对象。运用辩论技巧,让裁判和观众都站在自己这边。这时,对手服不服气,已经不重要,因为掌握胜负大权的裁判,已经判你胜出。
所以,假如把传统意义上的沟通定义为水平说服,也就是说服对面那个跟你处在同一水平线的人,那么辩论的核心就是向上说服。说服这个场景里拥有最高裁决权的人,通过博得他的支持,来让自己的观点站住脚。完成了这些,你就完成了这项艰巨的任务,说服一个不可能被说服的人。
但是,生活毕竟不是辩论赛场,我们应该去哪儿找裁判呢?而且就算有裁判,我们又该怎么快速掌握辩论的能力呢?这就是今天要说的这本《学会辩论》的价值所在了。
本书的作者是一位非常热衷于研究辩论的英国学者,叫阿拉斯泰尔·博尼特。在书中,他提供了一套专业的辩论技巧训练方法。为了帮你更好地掌握书中内容,把这些技巧活学活用在生活和工作中,我还查阅了很多相关资料。在接下来的讲述中,我将通过两部分内容,为你拆解一个辩手应该具备的能力,以及怎么训练这些能力。
想快速掌握辩论的能力,首先得清楚,什么情况下需要辩论?辩论的核心要领是什么?假如把辩论比作一项工程,在正式施工之前,你得先知道整个工程的关键控制点在哪。所以第一部分,我将为你讲述,辩论里有哪些关键控制点?第二部分,我们再聚焦到方法,说说怎么快速训练自己的辩论技能?

第一部分

首先,第一部分,我们说说辩论的关键控制点。一场辩论从开始到结束,关键控制点一共有三个,分别是场景选择、表演整合和失败管理。
咱们先说场景选择。在开始一场辩论之前,你得先知道,什么样的情况,适合辩论?有句话说的好,一个优秀的拳击手,绝不会在没有裁判的情况下击打对手。这个原则其实更适用于辩论,当对方的根本利益,跟你发生冲突的时候,他是不可能被你说服的。所以,永远不要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开展一场辩论,现场必须要有具备裁决权的第三方,也就是裁判这个角色。换句话说,要想赢得一场辩论,就必须要先确定,有没有支撑你完成这场辩论的擂台和裁判。
这就像打一场官司,控方的律师和被告的辩护人,各自都掌握了大量的事实,但双方的职责都决定了,任何一方都不可能让步。显然,假如律师和辩护人在法庭之外辩论,只会演变成一场没完没了的纠缠,最后谁也说服不了谁。所以,他们必须在法庭上开展辩论,因为这里有一个具备裁决权的第三方——法官。律师和辩护人辩论的目的,不是让对方服气,接受自己的观点,而是在辩论的过程中,向法官阐述自己的逻辑,说服这个最高裁判。
说到这,你应该已经发现,辩论的一个违反直觉的真相。以往我们都以为辩论是面对面,直接对抗的技术,但是仔细观察,你会发现,辩论其实是一门借助外力,迂回取胜的技术。它恰恰是把一对一的,混乱的纠缠,转化成了一场规则明确的博弈。
注意,这并不是说,找到合适的擂台和裁判,你就一定会赢,而是只有在这样的场景下,辩论才有意义。否则,俗话说的好,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光凭一张嘴,就让一个立场完全不同的人认输,哪有那么容易?
所以,辩论的第一步,不是整理论点论据,而是选择场景。找到合适的裁判和擂台,确立场景之后,我们就进入第二个关键控制点,表演整合,也就是把表演融合到辩论里。这就牵扯到辩论的本质了,什么叫辩论?我们都认为它是一场思维和口才的对抗,但这本书却告诉我们,辩论还有另一重属性,它是一场表演,一场秀。
刚才说过,辩论的目的,不是说服对手,而是说服拥有更高裁决权力的第三方。比如美国的总统竞选,掌握选票的广大选民,就是第三方。但是要知道,人的大脑里不光有逻辑的一面,也有情感的一面,他们是不可能绝对理智的。在很多行为经济学的著作里,都提到过这点。所以,赢得辩论的关键,不光要取得逻辑上的胜利,更要取得情感上的胜利,换句话说,你得赢得人心。这就需要用到表演的技巧了,也就是通过夸张的情绪,来博得认同感。
万维钢老师曾经介绍过一本书,叫《以大制胜》,里面有一个很精彩的例子。特朗普当年竞选总统,曾经说过一些很夸张的话。其中比较有名的一句是,要在美国和墨西哥的边境线上,建一座长城,彻底解决移民问题。显然,这个计划一听就不靠谱。况且,就算要加强边境控制,也不一定要修墙,有些地方可以用铁丝网,有的地方可以用电子巡逻系统。不管是从政治还是从技术角度看,这个观点都不明智。
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说呢?有人说他是故意博人眼球,也有人说他太极端。这些推测都不准确,特朗普其实是在完成一场表演。他希望用夸大其词的言论,传递一个信息:边境问题很重要,他非常重视。
当然,这种不着调的言论会引来批评,但这恰恰是特朗普想要的。人们越是想批评特朗普,就得花更多的时间谈论他,特朗普的存在感,就会越来越强。更重要的是,这里面有一个闭环:人们想批评特朗普,就一定得批评他建长城的言论,而批评这个言论,就必须得提到移民问题,而移民问题被提及的越多,就越会引起人们重视,大家会不自觉地把它放大。这时大家就会想,对于这么严重的移民问题,谁最重视呢?显然,是那个恨不得为此建长城的特朗普。
这个闭环每循环一轮,人们对特朗普的印象就会加深一分。特朗普虽然在逻辑上输了,却俘获了人心。
你看,这又是一个违反直觉的真相。我们都认为辩论的目的,是占领逻辑的制高点,但其实,占领人心才是更大的胜利。你可以稍后打开电脑,在网上搜索一下,无论是往届的国际大专辩论赛,还是最近几年流行的视频节目《奇葩说》,选手们几乎都用过这个技巧。在陈述事实的同时,说一些煽情的话,分享一些个人经历。这部分内容,就属于表演的范畴了。你会发现,最终取胜的选手,未必是逻辑最缜密的选手,但一定是把逻辑推理和表演技巧,融合得最好的选手。
这是辩论的第二个关键控制点,表演整合。辩论的本质不光是观点的对抗,它也是一场表演。正因为辩论有这一层属性,所以输赢很难预测。因此,你需要掌握辩论的第三个关键控制点,失败管理。也就是,当败局无法挽回,一定会输时,怎么才能输得漂亮。
什么叫输得漂亮?我们还得回到辩论的本质。辩论赛场上的输赢,和传统意义上的胜败不同。比如,上世纪90年代,人们开始逐渐重视环境问题。当时的辩论赛场上,经常有这么一道题目,人类到底是自然的保护者还是破坏者?单看事实,根本没有争辩的必要。人类指的是全人类,而不是特指环保主义者,人类总体对自然的破坏显然多过保护。只看事实,那么正方,也就是认为人类是自然保护者的一方,从一开始就输了。但是别忘了,选手的最终目的不是争辩事实,而是征服裁判。裁判看重的也不是事实,而是选手运用事实的能力,只要正方表现够好,最后还是会赢得比赛。
这种现象,其实是向我们传达了一种看待竞争的方式。以往我们都认为要在竞争中取胜,一定要盯住对手,面对面地对抗。但通过观察辩论赛,你会发现,输赢的维度不是单一的。对于辩手而言,最终目标不是让自己的观点变得正确无误,因为有时它是不可能正确的。辩手的目标,是在证明论点的过程中,让自己的能力得到最大化的体现。换句话说,赢得竞争的最好方式,不是盯住竞争对手,正面对抗,而是想方设法,让自己的专长获得最大化的体现。
这是辩手的智慧,同样,它也适用于我们平常的工作。比如你面对一场竞聘,明知有更强劲的对手,胜算不高,但还是值得你全力以赴。在竞聘中,也许你别的能力会被发掘,获得其他的重用。所谓输得漂亮,其实也是另一种胜利。
以上是第一部分内容,辩论的三个关键控制点是什么?首先,在开始辩论之前,要明确哪些场景适合辩论,选择合适的擂台和裁判,辩论才有开始的必要。其次,辩论的目的是说服权力更高的第三方,也就是裁判,而说服他们不能光靠事实,更要融入一些表演,才能俘获人心。最后,即便无法掌握更有利的资源,也应该全力以赴,最大化地体现个人价值,你总会获得其他的收获。这些心法,不光适用于辩论,也适用于生活和职场。

 第二部分

明确了这三个关键控制点,我们就掌握了辩论这门手艺的核心原则。接下来第二部分,我们来说说怎么训练具体的辩论能力。
作者认为,辩论对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技能,我们都有跟人争辩的经历。只不过,从普通的争辩,到专业的辩论,要实现这个进阶,你需要具备一个核心能力,并且避开两个误区。这个核心能力叫做:探照灯式的讲述能力。而两个误区分别是:循环论证和偏见误区。听起来信息量好像很大,其实它们就像一层窗户纸,稍微捅破,你马上就懂。
我们先说说,什么是探照灯式的讲述能力?当我们表达观点时,往往有个妄念,想把所有的想法,一股脑地倒出来,生怕有遗漏。我们管这种追求全面的讲述方式,叫灯泡式的讲述。它就像点亮灯泡一样,把房间全部照亮,房间里的摆设全出现在你面前,但是,却让人抓不住重点。比如你想表达一个观点,说明环保问题刻不容缓。假如你说,今天全世界的污染非常严重,陆地上全是垃圾,海里有好多塑料袋,空气越来越糟糕。这个表述对不对?对。但别人听完,留不下印象。
但是探照灯不同,它把所有的光线都聚焦在一处。你看不见事物的全貌,只能看到被照亮的地方。而且,你的注意力必须跟着探照灯一起游走,它照到哪,你的视线就跟到哪。探照灯式的讲述方式,其实就是一种管理听众注意力的手段。
假如把刚才的环保观点,用探照灯的方式讲述一遍。你可以这么说。我在过去一年去过很多地方,在城镇旁边的郊区,我看到孩子们每天放学都要花10分钟的时间,穿过一大片散发着臭味的垃圾场;在一艘轮船上,我看到一群学生在解救一只刚刚打捞上来的海龟,海龟的鼻孔里,深深地插进了一根12厘米长的塑料吸管,粗略估计,这根吸管已经在海龟的鼻孔里呆了3年。
讲完这些之后,虽然你并没有勾勒出环境问题的全貌,也没有罗列任何具体数字,但这两个细节却深深印在了听者的心里。你已经带着他们从陆地到海洋,完成了一次精神上的游历,他们也一定会意识到你想表达的重点。
你在平时的表达中,可以经常训练这种表述方式。你讲述的细节越具体越好,比如你是一位古典音乐爱好者,你告诉别人,你非常热爱古典音乐,每周都要听一场音乐会,风雨无阻。这就属于灯泡式的讲述。假如你告诉别人,你上周刚刚遇到了一件倒霉事,你在去往音乐会的路上,下起了大雨,你又没带伞,浑身都淋湿了,但你还是坚持走到现场,欣赏完了演出,因为你太喜欢古典音乐了。这就属于探照灯式的讲述。
但是,光掌握讲述技巧还不够,在辩论中,你还要避开两个误区。根据作者的观察,大多数缺乏辩论经验的人,都很容易掉进这两个误区。
第一个误区叫循环论证,也就是条件 A 和条件 B 之间可以互相证伪。辩论界最有名的循环论证,是社会学家曼德尔提出的,他的原话是:人格化的上帝一定是存在的,因为这是被《圣经》证实了的,而《圣经》的权威必须被接受,因为它是受上帝启迪的。你看,这等于说,上帝存在,因为《圣经》这么说,而《圣经》一定对,因为上帝这么说。
我们在生活中,也经常犯类似的错误。比如,你说“我很肥胖,所以请相信,我有减肥的决心”。听起来成立,但反过来想,正因为你没有减肥的决心,才导致了肥胖。这种正反都说得通,但又都拿不出确切证据的论证,就叫循环论证。要想避开它,你必须得找到一个逻辑链条的起点和终点。比如,你跟别人说,你很肥胖,而且最近体检时,还被查出了高血压,所以你有强烈的决心减肥。你看,这个逻辑的起因是高血压,结果是减肥的决心。起点和终点都很明确,而且不可逆,这就是一次有力的论证。
再比如,有人说,世界上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好好活着。听起来很有道理,但什么叫好好活着呢?就是做很多有意义的事情。说完之后,你虽然挑不出太大的问题,但是也没有什么逻辑上的说服力。到底什么叫有意义?什么叫好好活着?还是没有一个清晰的定义。这就是循环论证的特点,它是一个很脆弱的闭环。看起来正反都成立,却又都经不起进一步的推敲。
第二个误区叫偏见误区。也就是在辩论的时候,总是忍不住人身攻击。我们一直认为,这是一种不好的行为,原因很明显,辩论的目的是说服场景里的第三方,而一旦搞人身攻击,即便你本来在逻辑上占理,但在裁判眼里,你却违反了规则。
但是,这本书却提出了一个相反的观点。作者认为,你不是不能人身攻击,关键在于,你要精确打击。比如,两名推销员同时向你推销不同品牌的化妆品,两人为抢到你这个客户,吵了起来。这时,要是一个人直接说另一个人是骗子,你肯定不信。假如,其中一个人说另一个人,你的化妆品既然这么好,你本人为什么不用?你看,潜台词还是在说,你有骗人的嫌疑,但没人会觉得,他在搞人身攻击,而且你还会觉得他说得有道理。能否攻击对方,不在于他的观点或者行为,而是二者是否统一。假如他在鼓吹一个自己从不遵守的原则,你就可以发出有力的一击。
以上就是第二部分内容。怎么培养辩论技能?在阐述观点时,你要掌握一个核心能力,叫探照灯式的讲述能力。习惯用细节描述,来引导听者的注意力。在面对对手时,你要避开两个误区。一是要让逻辑有始有终,避免循环论证;二是要明确打击目标,实现精确打击,避免被偏见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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