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开放封闭原则(Open Closed Principle)

开放封闭原则(OCP,Open Closed Principle)是所有面向对象原则的核心。

软件设计本身所追求的目标就是封装变化、降低耦合,而开放封闭原则正是对这一目标的最直接体现。

其他的设计原则,很多时候是为实现这一目标服务的,例如以里氏替换原则实现最佳的、正确的继承层次,就能保证不会违反开放封闭原则。

关于开放封闭原则,其核心的思想是:

软件实体应该是可扩展,而不可修改的。也就是说,对扩展是开放的,而对修改是封闭的。

因此,开放封闭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对扩展开放,意味着有新的需求或变化时,可以对现有代码进行扩展,以适应新的情况。

对修改封闭,意味着类一旦设计完成,就可以独立完成其工作,而不要对类进行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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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工作过一段时间的程序员都明白 “需求总是变化”、“世界上没有一个软件是不变的”,这些言论是对软件需求最经典的表白。

从中透射出一个关键的意思就是,对于软件设计者来说,必须在不需要对原有的系统进行修改的情况下,实现灵活的系统扩展。而如何能做到这一点呢?

只有依赖于抽象。实现开放封闭的核心思想就是对抽象编程,而不对具体编程,因为抽象相对稳定。

让类依赖于固定的抽象,所以对修改就是封闭的;

而通过面向对象的继承和对多态机制,可以实现对抽象体的继承,通过覆写其方法来改变固有行为,实现新的扩展方法,所以对于扩展就是开放的。

这是实施开放封闭原则的基本思路,

同时这种机制是建立在两个基本的设计原则的基础上,这就是里氏替换原则和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对于违反这一原则的类,必须进行重构来改善,常用于实现的设计模式主要有Template Method模式和Strategy模式。

而封装变化,是实现这一原则的重要手段,将经常发生变化的状态封装为一个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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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www.cnblogs.com/Aaxuan/p/98645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