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广纯案“和谐年代”小问题被拖大历史转折公平正义即将归来

杜广纯民诉官冤案:13年诉讼过程中始终坚信法律,历史转折中的人民坚决与亵渎法律尊严的腐败分子们作斗争,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反腐正义之战,以法律武器来追究执法犯法的官员……。杜广纯案在那个维稳、“和谐社会”的年代里“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小矛盾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不是稀奇的事,解决问题基本靠“推、捂、拖、挡”,背后的阻力派可以说已经占了一定优势,反腐战鼓捶烂了一些利欲熏心的人还是装聋作哑……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

本帖只谈案件程序、申诉过程,因为相关法律程序非常罕见,值得研究探索,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希望大家持续支持、关注。





:此案农民被冒名顶替上学并当上警.察22年至今,1995年秋许庆锋冒领了我的录取通知书上学并办理了我的身份证,派出所户籍警崔广松是许亲戚,强行收缴我家户口本……具体情节安徽电视台、安徽日报、合肥电视台都报道过,篇幅太长这里不再重复,详情请搜索“杜广纯案”。2004年正式行政诉讼到安徽省长丰县法院,虽然被告们承认一部分事实,但是法院没有停止侵权犯罪行为、没有恢复我户籍身份证,于是我不服糊涂判决上诉到合肥中院,结果合肥中院的终审判决比一审还要糟糕十倍、于是来到合肥市检察院申请抗诉,最终没有立案(不久在合肥市检察院的刑事控告立案了,我向民行抗诉科索要不抗诉意见答复函,继续往上申诉……)、!2005年9月9日申诉到省检院:立案登记后3个月把已经盖了章的申诉状原件退回,2005年11月11日申诉到省人.大,一年不给我答复,咨询电话打了数百次……2006年底申诉到全国人.大,全国人大信.访办将案件数次交安徽省人大办理,但是省人大就是不动,全国人大信访办被迫2007年10月将案件报告专门委员会、又报告给委员长会议决定:将案件交中央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处理,2007年11月11日案件转到安徽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经过省人大上层,省公检法、信访办等相关部门处理决定将案件交省政法委以非正常案件处理,因为案件正常申诉、抗诉程序被省检.察院、省人大堵死了。省政法委于是派合肥政法委和县政法委到我家调查情况,2008年11月11日省政法委告诉我案件转到省高级法院了,也就是转成正常案件了,5个月后我问省高级法院啥时候开庭,省法院说明天给你答复,到北京汇报工作去了。因为案件是中央受理交办,省里的审理终结报告要报给中央联席会议审查,如果问题严重还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果然,2009年4月案件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反渎职侵权专项工作报告议题交最高检法重新办理,省法院审判情况书面报告被扣。大家可以想象有多么严重,涉及官员有多少? 最高法、最高检察院调查处理3年将冒名顶替案刑事部分事实查清,审判情况报告经过人大决议通过,2012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闭幕后十多家网络媒体对杜广纯案有特意报道。






2012年4月底以后最高法检用查清的冒名顶替案刑事案来推翻申诉到全国人.大的行政案终审判决,2013年4月底杜广纯案完全具备开庭平反条件了……最高法在2013年4月28日向全国媒体透露:最高法院院长可能会亲自参加审判一些案件……(这应该是一种程序暗示)





此次案件没能及时平反的唯一原因就是:继续追究杜广纯案相关枉法裁判人员的法律责任,这又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就这样侵权犯罪行为继续维持,行政申诉案平反被搁置下来……




2015年12月前后,追究枉法裁判人员案处理结束,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三个部门一把手20日内相继到安徽调研……(这应该是程序暗示)

由于复杂原因,案件进展缓慢,被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审查占用的时间前前后后就有三年左右,由于13年诉讼过程中打击报复从来没有停止过,这样长期拖延、不公开办案对一个30多岁的小伙子来讲比去坐大牢还憋屈,这种巨大的精神折磨、经济封锁……越到后面越是加倍煎熬……



2016年4月21日习.总和总理就信.访工作作出指示、批示:要求避免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把小矛盾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要认真处理好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这应该是一种程序暗示:把杜广纯案无休止的非正常信.访程序终结,让此案正式进入司法审判程序。)


2016年4月底案件由最高检进行审查起诉,2016年6月13日第70次委员.长会议上就第二十一次常委会有关议题进行汇报……(这应该是一种程序暗示:决定向最高法提起公诉、决定审议何种诉讼方式审判案件的议题)


经过最高法行政、刑事诉讼六个月左右审理,2016年12月12日84次委员.长会议上就“二十五此常委会有关议题进行汇报……”。


2017年全国“两会”后的4月6日至8日最高法院长到安徽调研,4月21日最高法副院长沈德咏在最高法院全国“两会”相关工作总结会上强调:以积极有为的姿态扎实做好全国“两会”相关工作……

杜广纯案开庭前的最后一个程序就是根据本案相关审判情况报告书(判决书草本)对相关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处分决定也是行政诉讼事实认定证据依据的一部分,多年前安徽省纪委等部门给涉案人员的警告类处分决定是错误的,根据判决情况报告必须及时纠正。


可见杜广纯案的平反工作难度是非常大的:冤假错案的平反过程阻力重重,造成冤案的原因错综复杂、牵涉甚广,正与邪的激烈交锋需要社会力量的全面参与,这是社会扶正祛邪的免疫过程,我想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正义必胜!人民必胜!

猜你喜欢

转载自blog.csdn.net/qq_37379030/article/details/7361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