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见合同类型的定义与适用范围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Fixed Price FP),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
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Firm Fixed Price-FFP(FFP)(1.1)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变动总价合同又可分为“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FPIF)”(1.2)和“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FP-EPA)”(1.3)
(1.2)总价加激励合同,(Fixed Price Incentive fee-FPIF)
往往设置了一个价格上限,卖方必须完成工作,并承担高于上限的全部成本;也可以约定一个在上限内设置激励,如提前工期完成,给予?%的激励,低于采购成本价格 的部分给予?%的激励。
(1.3)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Fixed price with Economic Price adjustment)(FP-EPA)
适用于持续时间较长的大型项目,如计入每年通货通胀率,或某原材料行业涨幅等。
2、成本补偿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也称为成本补偿合同,这是与固定总价合同正好相反的合同,工程施工的最终合同价格将按照工程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在合同签定时,工程实际成本往往不能确定,只能确定酬金的取值比例或者计算原则.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适用于工作范围无法准确定义,项目存在较大风险,方便随时安排卖方工作。
(2.1)CPAF 成本加奖励费合同, Cost Plus Award Fee Contracts (CPAF)
常用于成果无法量化的项目,如咨询管理等,支付费用完全由买方主观决定,卖方无权申诉。
(2.2)CPIF 成本加激励费合同, Cost Plus Incentive Fee Contrac(CPIF)
基于卖方的实际成本按照一定比例分担超过/低于目标成本的部分。
(2.3)CPFF 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Cost Plus Fixed Fee Contract(CPFF)
固定费只针对已完成工作,不因卖方绩效而变化,当范围发生变化时才会考虑费用的变化。 (区别于1.1总价合同,相当于分拆了工作后,按模块付费)
3、工料合同(T&M)
是兼具成本补偿合同和总价合同的某些特点的混合型合同。在不能很快编写出准确工作说明书的情况下,经常使用工料合同来增加人员、聘请专家以及寻求其他外部支持。
二、如何选择合同类型
1、对于卖方(乙方)利益来说,合同的约束力和风险是由上至下递减的。
2、对于卖方控制成本来说,由上至下的合同方式更有利于控制成本。
3、从项目的类型分析
- 总价合同适合买房清楚的明确产品/服务定义;采购规范的任何变更都将导致卖方成本增加。
- 成本补偿合同,适合范围完全模糊,工期长、项目复杂度高的大型项目;往往是大型研发类项目常采用的方式。
- 工料合同,常见于项目范围不太确定(区别于第二类合同完全不明确的范围);工期短、复杂度低的小型项目;IT类项目也往往采用此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