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中的contract合同类型的使用解释

SAP中的contract合同类型的使用解释

作者:袁云飞(AlbertYuan)- 微信号yuanal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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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系统中有两种标准合同类型:MK和WK(并不是说只有这两种,而是本文只探讨这两种)。合同里的行项目有两个:M和W(同样,本文只探讨这两个)。

按标准定义,MK和WK表示数量合同和价值合同,M和K分别表示物料未知和物料组。

经测试,其实际效果是这样的(标准系统):

1. MK+M:数量必输,价格必输

2. WK+M:数量非必输,价格必输

以上结果证明:M表示“物料未知”,隐含的意义是价格确定。即“均价商品”。有点类似于两元店里买东西。

3. WK+W:只需要输入物料组。甚至单位都不必输。
以上结果证明:W表示“物料组”,其数量、价格等都不重要,重要的只是物料组和总金额。

4. 无论是W还是M,如果订单上输入的物料的物料组与合同不同,系统都会给出警告消息(应该是默认的)。说明物料组这个东西也啥都不是。

5. 在项目类别为空的时候(常规对库存采购),MK需要输入数量和价格,而WK只需要输入价格。

6. 在做采购订单的时候,无论是数量还是金额超出合同范围,系统都给出警告消息(不区分合同类型)。

7. 按价值区分批准策略或者计算订单总金额是否超出的时候,如果合同抬头上输入了总金额,系统会以此金额为准;如果没有输入总金额,系统会使用项目金额的累加。

在这种测试结果下,我不得不说,我认为SAP的标准设置是比较欠妥的。合同一般来说有两个目的,一是货源选择的帮助,二是采购操作的控制。

对于货源选择帮助功能来讲,SAP的合同是能够满足的;但是对于采购行为的控制方面,它做得不太好。

具体来讲,合同一般会有个终止的量或者金额。如果以量为终止条件,那么当采购订单超出此量时就应该给出错误消息;

如果以金额为终止条件,采购订单超出此金额时就应该给出警告消息。

而系统中空有两种合同类型,给出的消息却不分彼此。如果把消息设置改为错误呢?比如把数量超出消息改为错误,那么在以金额为终止条件的合同中怎么办?

还有,如果输入了抬头总金额,合同的批准和订单总金额是否超出的计算就以此金额为准;而此金额与各项目金额的累计又没有什么关系!这是一种什么逻辑?

我给出的部分解决问题的方案是这样的:

1. 字段选择:MK类型的合同,抬头的金额字段应该设为显示。WK类型的合同,项目中的数量字段应该设为显示。

2. 更改消息类型:不论是数量超出还是金额超出,都设置为错误消息。

这样应该可以部分地达到“数量合同”和“价值合同”的效果。

以上为本章全部内容,希望对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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