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风控——贷前+贷中+贷后的全方位风控

贷前调查

 

贷前调查是风控的第一道防线。

首先,通过前期掌握的贷款申请人相关信息,全面审查承贷主体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可利用“人行征信系统”“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查询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第三方信用查询渠道,查询申贷人是否涉及民间融资、法律诉讼、集团关联、担保圈、担保链、多行业经营、主业不清等显性、隐性和潜在风险信息,对申贷人做出一个明确判断。

其次,基于申贷人的基本材料进行风险审查。由于近两年国家企业注册随着全球市场变化,做出了适当调整,对经济形势做出史无前例的宏观调控。很多企业注册资本均为认缴制下的产物,应加大对申贷人财务系统的审查,通过查询进项和销项增值税发票、水电费、发货单和订货单、各银行交易明细等辅助资料进行推断,从而大致估算出申贷人合理区段销售收入,是否与财务报表、纳税报表存在异常信息,并收集与注册资本相关的会计资料,佐证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是否真实。

从审核风险的角度,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通过申贷人提交的基本信息、关键信息、融资担保、各项财务信息、贷款合理用途、担保措施等资料,全面揭示存在何种风险。通过政策风险、行业风险、信用风险、经营风险、操作风险等综合分析,评估申贷人是否符合授信条件,并对风险做出主观和乐观判断,为贷中审查提供准确、充分、全面的信息和依据。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完成尽职尽责调查,不受任何因素影响主体操作,及时上报审批。

 

贷中审查

 

贷中审查是风控的第二道防线。

从近两年产生的不良贷款来看,由于“贷前调查”岗位职责失守,或受一些因素影响,导致上报的信贷资料和调查报告,可用信息寥寥无几,操作风险、道德风险比比皆是,导致贷中审查或多或少存在审理误区。

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一环,业务人员应独立行使审查职权,对于不完善的信贷资料,要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章制度的要求让用户及时补充,并对“贷前调查”所获取的信息进行排查、核查和审查,保障信贷资料、财务数据、调查报告合法、合规、有效。并对风险揭示、披露、判断和处置不利的报告,应进行现场调查逐项核对,获取有价值信息,并通过信贷资料对比,在“审查报告”中予以体现。

当前,各金融机构随着信贷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风控人员明显不足,只能依托信贷资料表象,不断利用繁琐复杂的系统工程,反复推断、估算和判断存在风险的可控性。

久而久之,风控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在工作压力和精神压力双重负荷下,只能“照猫画虎”应付了事。只从“合规风险”方面简单审查,对一些存在的隐性潜在风险,不能深度掌控。对一些该披露不披露的风险,出具的审查意见只停留在“讲”上,使“做”这一重要环节成为“摆件”。所以,有效控制风险审查人员业务审查规模,加强质量管理,势必力行。

 

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是有效保障信贷资金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

贷后管理=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审会+有权人签批,正面讲是四个环节的总和,侧面讲是四个环节工作量的总和。

贷后管理,大家较为熟悉的大致分为五种:“跟踪检查、定期检查、五级分类、风险预警、债权核对。众多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却不能满足风险管控需要,为什么?因为执行力,跟踪检查,明知贷款总体与实际用途不符,信贷资金去向不清,存在被挪作他用现象,却用“应该没事”安慰自己,“祈祷”借贷人能够正常还贷。

定期检查走过场,只对借贷人经营主体表象进行揣测,未做到深度调查,总是以“抱怨”的口气和心理,痛彻“贷后管理”制度的繁琐,而忘记真正的风险隐藏在借贷人表象之下。

五级分类认定结果的准确性,是衡量贷款风险状态重要标准之一。一旦借贷人财务指标发生变化,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两者之间相互矛盾,将能够直接判断借贷人近期风险状况,为采取风险预警提供判断依据。债权核对是债务人进一步确认债权的行为,建议“定期检查+五级分类+债权核对”三者结合,按季同时开展贷后管理工作,并深度掌控借贷人每一项潜在或隐性风险,约束借贷人依法合规经营。

作为持之以恒的信贷风险管控工作,营销的前提便是风险,风险的前提便是有效管控。不管是风险岗位人员,还是客户经理,有权签批人,都应该确保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的独立性,做到尽职免责,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不拒贷,不怕贷,守住底线,责任担当,走出工作“误区”,才能成为“风险时代”的弄潮儿,扬帆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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