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基础语法学习(5)

1.继承应用的场景

1) 当你创建的新类与现有的类相似,只是多出若干成员变量或成员函数时,可以使用继承,这样不但会减少代码量,而且新类会拥有基类的所有功能。
 
2) 当你需要创建多个类,它们拥有很多相似的成员变量或成员函数时,也可以使用继承。可以将这些类的共同成员提取出来,定义为基类,然后从基类继承,既可以节省代码,也方便后续修改成员。

2.三种继承方式

1) public继承方式
基类中所有 public 成员在派生类中为 public 属性;
基类中所有 protected 成员在派生类中为 protected 属性;
基类中所有 private 成员在派生类中不能使用。
 
2) protected继承方式
基类中的所有 public 成员在派生类中为 protected 属性;
基类中的所有 protected 成员在派生类中为 protected 属性;
基类中的所有 private 成员在派生类中不能使用。
 
3) private继承方式
基类中的所有 public 成员在派生类中均为 private 属性;
基类中的所有 protected 成员在派生类中均为 private 属性;
基类中的所有 private 成员在派生类中不能使用。

3.1、子类对象在创建时会首先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
2、父类构造函数执行结束后,执行子类的构造函数
3、当父类的构造函数有参数时,需要在子类的初始化列表中显示调用
4、析构函数调用的先后顺序与构造函数相反

构造函数,成员存放顺序与继承顺序有关,与对象初始化列表无关

4.派生类不能访问私有成员,protected本类可以访问,除私有继承外的其他继承派生类也可以访问,外部不能访问,继承后成员权限不高于继承方式权限

5.创建子对象时,先调用父类构造函数,用其构造父类的成员,析构顺序与构造相反

6.string name(“abc”) 存放在堆上

7.1、当子类成员变量与父类成员变量同名时
2、子类依然从父类继承同名成员
3、在子类中通过作用域分辨符::进行同名成员区分(在派生类中使用基类的同名成员,显式地使用类名限定符) 
4、同名成员存储在内存中的不同位置

8.基类中的static关键字

基类定义的静态成员,将被所有派生类共享
根据静态成员自身的访问特性和派生类的继承方式,在类层次体系中具有不同的访问性质 (遵守派生类的访问控制)
 派生类中访问静态成员,用以下形式显式说明:
             类名 :: 成员
    或通过对象访问   对象名 . 成员 

打印结果如图,说明派生类中访问的基类中的静态成员是共享的

9.多继承

多个基类的派生类构造函数可以用初始式调用基类构造函数初始化数据成员
执行顺序与单继承构造函数情况类似。多个直接基类构造函数执行顺序取决于定义派生类时指定的各个继承基类的顺序。
 一个派生类对象拥有多个直接或间接基类的成员。不同名成员访问不会出现二义性。如果不同的基类有同名成员,派生类对象访问时应该加以识别。

10.虚继承

如果一个派生类从多个基类派生,而这些基类又有一个共同的基类,则在对该基类中声明的名字进行访问时,可能产生二义性
  如果在多条继承路径上有一个公共的基类,那么在继承路径的某处汇合点,这个公共基类就会在派生类的对象中产生多个基类子对象
  要使这个公共基类在派生类中只产生一个子对象,必须对这个基类声明为虚继承,使这个基类成为虚基类。
  虚继承声明使用关键字       virtual
 

11.类其实也是一种数据类型,也可以发生数据类型转换,不过这种转换只有在基类和派生类之间才有意义,并且只能将派生类赋值给基类,包括将派生类对象赋值给基类对象、将派生类指针赋值给基类指针、将派生类引用赋值给基类引用,这在 C++ 中称为向上转型(Upcasting)。相应地,将基类赋值给派生类称为向下转型(Downcasting)。

12.类型兼容规则是指在需要基类对象的任何地方,都可以使用公有派生类的对象来替代。通过公有继承,派生类得到了基类中除构造函数、析构函数之外的所有成员。这样,公有派生类实际就具备了基类的所有功能,凡是基类能解决的问题,公有派生类都可以解决。
类型兼容规则中所指的替代包括以下情况:
子类对象可以当作父类对象使用
子类对象可以直接赋值给父类对象
子类对象可以直接初始化父类对象
父类指针可以直接指向子类对象
父类引用可以直接引用子类对象
在替代之后,派生类对象就可以作为基类的对象使用,但是只能使用从基类继承的成员。
类型兼容规则是多态性的重要基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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