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种设计模式和面向对象的六大原则

一、面向对象的六大原则

1. 单一职责原则 SRP

英文名称是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缩写 SRP。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也就是一个类中应该是一组相关性很高的方法、数据的封装。

2. 开闭原则 OCP

英文名称 Open Close Princeple,缩写 OCP。
软件中的对象(类、方法、模块)应该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对修改时封闭的。

3. 里氏替换原则 LSP

英文名称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缩写 LSP。
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都能够替换为其子类对象,并且不会出现错误或异常。

4. 依赖倒置原则 DIP

英文名称 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缩写 DIP。
面向接口编程,要依赖于抽象,而不要依赖于具体实现。也就是实现类之间不发生直接依赖关系,依赖关系通过接口产生。

5. 接口隔离原则 ISP

英文名称 InterfaceSegregation Principle,缩写 ISP。
不应该强迫客户依赖于他们不用的方法。

6. 迪米特原则(最少知识原则) LOD

英文名称 Law of Demeter,缩写 LOD。最少知识原则英文名称 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缩写 LKP。
只和你的朋友谈话。应该尽量减少类之间的交互调用。

其他原则
  • 面向接口编程
  • 优先使用组合,少用继承。
  • 低耦合,高内聚

二、23种设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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