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资产管理与投资基金

1.居民理财与金融市场

1.1.金融与居民理财

1.2.金融市场的分类

1.2.1.按交易工具期限

货币市场,短期金融市场,融通不超过一年资金。包括,同业拆借,回购,票据,大面额可转让存单。
资本市场,长期金融市场,一年以上有价证券为交易工具进行长期资金交易市场。包括,银行中长期存款,有价证券【中长期债券,股票】。

1.2.2.按交易标的物分为票据,证券,衍生工具,外汇,黄金等

票据,票据承兑,贴现。
证券,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发行和转让流通的市场。股票市场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交易的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票市场叫股票发行市场或股票初级市场,已发行股票的转让流通市场叫股票二级市场。债券市场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等的发行和流通市场。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互换协议等。具有套期保值,防范风险作用。
外汇市场指各国中央银行,外汇银行,外汇经纪人及客户组成的外汇买卖,经营活动总和。含,外汇批发市场,银行同企业,个人间进行外汇买卖的零售市场。
黄金市场。

1.2.3.按交割期限分为现货市场,期货市场

现货市场,交易协议达成后2个交易日内交割。利率和汇率风险小。
期货市场,交易在协议达成后不立刻交割,约定在某一特定时间后交割,协议成交和标的交割分离的。交割时要按成交时的协议价格进行。买卖双方依靠自己对市场判断交易。

1.2.4.按交易性质分为发行市场,流通市场

发行市场,一级市场,是筹集资金的公司或政府机构将其新发行的股票和债券等销售给最初购买者的金融市场。
流通市场,二级市场,是已经发行的证券进行买卖,转让和流通的市场。为有价证券提供流通性。

1.2.5.按地理范围分为国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市场

国内,一国范围内的资金融通与资金交易市场,常由国内金融机构参与,不涉及货币资金的跨境流动。又分为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金融市场。
国际,国家间的资金融通与资金交易的市场,涉及货币资金的跨境流动,由经营国家间货币业务的金融机构组成,经营内容包括跨境的资金借贷,外汇买卖,证券买卖,资金交易等。

1.3.金融市场构成要素

1.3.1.市场参与者

主要包括政府,中央银行,金融机构,个人和企业居民。
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中介机构,是储蓄转化为投资的重要渠道;充当资金的供给者,需求者和中间人等多重角色,既发行,创造金融工具,也在市场上购买各类金融工具;既是中介人,也是投资者,货币政策的传递者和承受者。作为机构投资者在金融市场具有支配性地位。
个人居民,主要的资金供给者。

1.3.2.金融工具

进行交易的载体。最初称为信用工具,是证明债券债务关系并据以进行货币资金交易的合法凭证。是法律契约,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法律保护。
一般有广泛的社会可接受性,随时可流通转让。

1.3.3.金融交易的组织方式

组织金融工具交易时采用的方式。
金融交易主要有以下组织方式:
1.场内交易方式,指有固定场所,有制度,集中交易的方式。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海黄金交易所。
2.场外交易方式,在证券交易所之外各金融机构柜台上买卖双方进行面议的,分散交易方式。如柜台交易方式。典型的场外交易市场有银行间债券市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债券柜台交易市场等。
3.电信网络交易方式,主要借助电子通信或互联网技术完成交易。

1.4.金融市场的监管

1.4.1.外部性问题

金融机构基于自身利益,有时不考虑大局。金融产品间,金融机构间,金融机构与市场其他主体间关联性,风险易于传导。

1.4.2.脆弱性问题

金融机构高负债经营,市场信息崩溃下,金融机构是脆弱的。

1.4.3.不完全竞争问题

大型金融机构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对金融市场价格有一定影响力甚至控制力,难以完全自由竞争。

1.4.4.信息不对称问题

广大中小投资者易于受到不公平对待,甚至欺诈。

我国金融监管采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监管模式。国务院领导下,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承担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宏观监管职责。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及这些机构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金融市场中还有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机构在各自范围内实施自律管理。

2.金融资产与资产管理行业

2.1.金融资产与资产管理

资金的供给者通过投资金融工具获得各个类型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是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权的凭证,标示了明确的价值,表明了交易双方的所有权关系和债权关系。分为债券类金融资产,股权类金融资产。债券类金融资产以票据,债券等契约型投资工具为主,股权类金融资产以各类股票为主。
资产管理,一般指金融机构受投资者委托,为实现投资者特定目标和利益,进行证券和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并提供金融资产管理服务,收取费用的行为。特征:
1.参与方,委托人,受托方,
2.受托资产,主要为货币为金融资产,一般不包括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
3.管理方式,主要通过投资于银行存款,证券,期货,基金,保险,实体企业股权,其他可被证券化的资产实现增值。

2.2.资产管理的本质

忠诚义务,管理人应当以实现投资人利益为最高目的,将自身利益妥善置于投资人利益之下。专业义务,管理人应具备专业的投资管理和运作能力。

2.2.1.一切资产管理活动都要求风险与收益相匹配

储蓄,存款人与银行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关系,银行需到期偿还本金,支付利息。
资产管理,投资人和管理人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投资人自担风险,自享收益,管理人收取一定比例管理费。资产管理人根本效用价值在于集合资产,组合投资,管理风险,获取更合理风险回报。

2.2.2.管理人需坚持"卖者有责"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坚持"投资人利益至上",事实求是,履行风险告知,信息披露工作。

2.2.3.投资人需"买者自负"

自担风险,自享收益

2.3.资产管理行业

3.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状况

3.1.行业概况

机构类型						资产管理业务
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			公募基金,非公募资产管理计划
私募机构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
信托公司						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
证券资产管理公司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期货资产管理公司				期货资产管理业务
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王能险,投连险,管理企业年金,养老保险,其他委托管理资产
商业银行						银行理财产品,私人银行业务

3.2.各类资产管理业务简介

3.2.1.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匹配,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及许可的其他业务的企业法人。可从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和管理业务,还可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许可的其他业务。
1.公开募集基金,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募集,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200人,及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开募集基金,应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注册。
2.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可采取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及为特定的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委托初始资产>=3000W,另有规定的除外。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人应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销售资产管理计划。符合特定条件的特定客户,指委托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金额不低于100W,且能识别,判断,承担投资风险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认可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不超过200人;客户委托初始资产合计不低于3000w,不超过50亿,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设立专门的子公司,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券,其他财产权利,及认可的其他资产的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4.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设立专门子公司,通过设立特殊目的机构或设立合伙企业或公司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来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3.2.2.私募机构资产管理业务

私募基金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允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基础上,向累计不超过规定数量的投资人发行私募基金。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向合格投资者募集,投资者累计不超过200人。合格投资者为具备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金额不低于100w且符合下列标准的单位和个人:1.净资产不低于1000w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w或近3年年均收入>=50w个人。
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下列投资者为合格投资者,1.社会保证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 4,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用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汇集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应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统计人数。1,2,4不用穿透核查。
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可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募集和管理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按基金业协会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2.3.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公司可依法从事下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1.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2.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3.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面向合格投资者推广,合格投资者累计不超过200人。合格投资者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承担风险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1.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w人民币;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w人民币。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证券公司可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还可设立证券公司另类子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外的金融产品,股权等。
境内设立的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3.2.4.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可在境内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一客户或特定多个客户书面委托,根据规定&合同,运用委托资产投资,按约定收取费用或报酬。
包括,为单一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为特定多个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单一客户起始委托资产>=100w。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委托人需为合格投资者,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个数不超过200.

3.2.5.信托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信托公司可在境内设立和管理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利益,将两个或以上委托人交付的资金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活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应符合以下要求,1.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2,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唯一受益人;3.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超过50人,单笔委托金额>=300w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4.信托期限>=1年;5.信托资金由明确投资方向&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他规定;6.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7.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8.银监会其他要求。
合格投资者,指能识别,判断,承担信托计划风险的人。且满足以下之一。1,投资金额>=100w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在认购时,>=100w,能提供财产证明的自然人;3.个人收入近三年每年>=20w或夫妻双方近三年每年>=30w,且能证明自然人。

3.2.6.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根据投资管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可自行投资或委托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投资。
1.保险资金委托投资业务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以合同方式与委托或投资机构,约定管理费收入计提标准,支付方式。
2.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可将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投资品种作为基础资产,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为发行人,管理人,向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投资人发售产品份额,募集资金,选聘银行等专业机构为托管人,开展投资管理活动。
3.资产支持计划业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设立,管理资产支持计划业务。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设立支持计划,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面向保险机构等合格投资者发行收益凭证的业务活动。
4.私募基金业务
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发起人应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下属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可由发起人担任,也可由发起人指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或其他下属机构担任。
5.投资连结保险产品,非寿险非预定收益投资型保险产品的资金管理
应在资产隔离,配置,管理等环节,独立于其他保险产品资金
6.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一些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核准后,可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也可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公募基金业务。

3.2.7.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

个人理财产品业务,私人银行业务。
可向特定目标客户销售理财计划。理财计划指商业银行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基础上,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可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保证收益,银行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银行承担风险,其他收益按约定分配。非保证收益,可分为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
商业银行为私人银行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提供理财产品销售服务应进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私人银行客户指,金融净资产>=600w。高资产净值客户需满足下列之一:1.单笔认购理财产品>=100w自然人;2.认购理财产品时,个人或家庭金融净资产>=100w,且能证明;3.个人收入近三年>=20w或家庭>=30w,且能证明。
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可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公募基金等。

3.3.我国资产管理行业需关注的问题

3.3.1.资金池操作存在流动性风险隐患

资产管理业务中,通过滚动发行,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等方式,管理机构将募集的低价,短期资金放到长期的债权或股权项目,到期能否兑付依赖于产品的不断发行能力,难以募集后续资金,可能会发生流动性紧张,并通过产品链条向对接的其他资产管理机构传导。

3.3.2.产品多层嵌套导致风险传递

一些银行理财以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为通道,将资金投向股权等产品。互联网平台,民间理财等未受到有效监管的非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嵌套。

3.3.3.影子银行面临监管不足

银行表外理财,银信合作,银证合作,银基合作中投向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产品,保险机构"名股实债"类投资等,具有银子银行特征。

3.3.4.刚性兑付使风险仍停留在金融体系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涉及信托关系或委托代理关系,有部分业务法律关系不清晰,实质是债权债务关系,存在隐性刚性兑付。

3.3.5.部分非金融机构无需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非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已经暴露出一些风险和问题。

3.4.促进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3.4.1.分类统一标准规制,逐步消除套利空间

对银子银行风险,要建立资产管理业务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完善政策工具。针对机构监管下的标准差异,要强化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消除套利空间,遏制产品嵌套导致的风险传递。

3.4.2.引导资产管理业务回归本源,有序打破刚性兑付

资产管理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加强资产管理业务与自营业务间的风险隔离。

3.4.3.加强流动性风险管控,控制杠杆水平

强化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等要求,使产品期限与所投资资产存续期相匹配。隔离不同资产管理产品间,资产管理机构自有资金和受托管理资金间风险。合理控制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杠杆水平。

3.4.4.消除多层嵌套,抑制通道业务

对各类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实行平等准入,公平。

3.4.5.加强"非标"业务管理,防范影子银行风险

3.4.6.建立综合统计制度,为穿透式监管提供根本基础

4.投资基金简介

4.1.投资基金的定义

组合投资,专业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主要通过向投资者发行收益凭证【基金份额】将社会上资金集中起来,交由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投资,实现保值增值。投资基金是间接投资工具。

4.2.投资基金的主要类别

按资金募集方式,分为公募,私募。公募,是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收益凭证进行资金募集的基金。严格监管,私募,私下或直接向特定投资者募集的资金,对投资者的投资能力有一定要求,弱监管。按法律形式,分为契约型,公司型,有限合伙等形式。按运作方式,分为开放式,封闭式。通常,人们把投资于公开市场交易的权益,债券,货币,期货等金融资产的基金称为传统投资基金,投资于传统对象外的投资基金称为另类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传统金融资产。常见的另类投资基金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别:1.私募股权;2.风险投资基金;3.对冲基金;4.不动产投资基金;5.其他另类投资基金,如投资于大宗商品,黄金,艺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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