蒟蒻的Java入门之旅——面对对象(二)

一、封装

访问限制符可以修饰类的变量成员和类方法,某些也可修饰类本身,类访问权限的优先级高于其他两种权限,类不可访问则所有类中所有成员不可访问,它们大致有以下几种。
1.private(私有访问限制符):
private只能修饰类成员变量和类方法,不能修饰类本身(内部类除外),修饰的类属性和方法不能被任何其他类(即使是同一包的其他类也不能)访问,只能为自己的类方法所访问。
同包类示例(下图两个类均在同一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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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会出现报错提示,让我们改变Test中成员的可访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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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结果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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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默认(包访问限制符)
顾名思义,当类、类属性或者类方法前无显式的访问限制符时,系统将为其视为默认权限。默认权限的类,只能被在同包下的类访问,其他包中的类都是无访问权限的,修饰类属性和方法亦然。
在另外一个包中创建同样的类,此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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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去掉了Test类前面的修饰符,类Test由原来的公共访问类成为了包访问类,只有在同一包体的类才能装载与访问,该规则同样适用于其成员属性以及方法。
3.protected
protected权限是对默认访问权限的一种扩充,该限制符用于修饰类属性和方法,但是不能修饰类本身(内部类除外)。被其修饰的类成员只可以被同一包体的类或者其子类(子类可不在同一包中)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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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以上两个类不在同一个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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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public
public可以修饰类、类属性和其方法,被public修饰的类属性和方法可以被其他任何包中的类访问,但前提是import此包。使用主函数必须使用public static修饰,否则无法装载方法。

二、继承

继承的前提是子类对父类的访问是合法的。即不能在另一包中对默认类继承。当类可访问时,还需探讨对类中成员的继承关系。对任何成员继承时,都不是直接将父类的属性直接复制到子类中,而是在子类对象生成时,将父类的非静态成员复制到子类对象中。

1.private成员的继承:
父类的private在继承时也被复制到了子类对象中,但是在子类中无法直接访问这些私有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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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子类中定义修改private属性的方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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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访问这些成员,需要在父类中创建可被子类调用的方法间接实现对父类私有属性的访问,下图中的outPt方法可以被调用来访问私有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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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默认的继承:
当类前无限制符修饰时,类只能被同一包中的其他类继承,在不同的包中无法实现继承。当类可以被继承时,如果类中的成员无访问限制符修饰,则这些类成员只能被同包的子类直接调用。

不同包子类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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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包子类编译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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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ublic和protected继承:
在继承时,被public和protected修饰的类成员和属性毫无疑问的能在子类中任意使用。因为联合继承规则和protected修饰符修饰的规则,子类是否与父类在一包体内,只要父类已经能被子类继承,它的所有protected成员必然可以访问。(见protected修饰符规则)。

三、组合的使用
封装的实现是利用访问限制符来进行的,要使程序功能更加灵活,组合是必不可少的机制。组合的实现是利用引用,在一个类中定义另外一个类的引用,从而实现对另外一个类发送消息的功能。组合的作用是降低系统的耦合性以提高其对外部变化的适应能力,避免因为外界变化对原有结构做出太多改变,从而达到“高内聚,低耦合”的特点。
组合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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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多态

多态在书本上的定义是: 一个程序中,同名但不同方法共存的情况。 Java作为一种纯面对对象编程的高级语言,为了适应外部变化而实现功能维护,在程序设计时定义的功能往往不是一成不变的,往往需要进行代码的复用与拓展,多态便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1.重载
**“在类中定义了多个同名而不同内容参数的成员方法时,称这些方法为多态。”**重载的设定是服务于相同方法的在实现时可能有的多种调用情况,但是对返回值的改变不算重载,可以理解为返回值改变,方法的根本属性从某种角度上已经改变了。
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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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覆盖
覆盖是子类对父类相同方法(同名同返回值)的重新实现,往往是对其方法的扩充以应对多变的编程需求,往往和抽象类与接口相结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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