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向对象的设计原则

                                              面向对象设计:变化是复用的天敌,面向对象设计最大的优势在于抵御变化!

2.1重新认识面向对象

理解隔离变化

从宏观层面来看,面向对象的构建方式更能适应软件的变化,

能将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减为最小

Ø各司其职

从微观层面来看,面向对象的方式更强调各个类的责任

由于需求变化导致的新增类型不应该影响原来类型的实现——

是所谓各负其责

Ø对象是什么?

从语言实现层面来看,对象封装了代码和数据。

从规格层面讲,对象是一系列可被使用的公共接口。

从概念层面讲,对象是某种拥有责任的抽象。

2.2面向对象设计原则:设计原则贯穿着所有模式中

1)依赖倒置原则(DIP

•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

于抽象(稳定)

•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 ,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

抽象(稳定)

(2)开放封闭原则(OCP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3)单一职责原则(SRP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4Liskov 替换原则(LSP

•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IS-A)

•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ISP

•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6)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 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

度低。

7)封装变化点

•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

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

次间的松耦合。

8)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

接口。

•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

的类型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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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www.cnblogs.com/love-life-insist/p/129049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