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截止2016年07月31日)
信息来源:统 计 局
说明: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所涉及的数据,是统计局开展统计调查所涉及的区划范围,未包括我国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包括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2位城乡属性代码和3位城乡分类代码。其中,城乡属性代码主要用于数据质量控制,暂未公布。
附件中包含2016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的sql版本及txt版本, 有需要的可以免费下载, 也可到统计局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