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面向对象和面向对象的设计原则

重新认识面向对象

  1. 理解隔离变化
    从宏观层面来看,面向对象的构建方式更能适应软件的变化,能将变化所带来的影响降到最小
  2. 各司其职
    从微观层面来看,面向对象的方式更强调各个类的“责任”
    由于需求变化导致的新增类型不应该影响原来类型的实现------是所谓各负其责
  3. 对象是什么?
    从语言实现层面来看,对象封装了代码和数据
    从规格层面讲,对象是一系列可被使用的公共接口
    从概念层面讲,对象是某种拥有责任的抽象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1. 依赖倒置原则(DIP)
    1.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2.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变化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2. 开放封闭原则(OCP)
    1.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2.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的
  3. 单一职责原则(SRP)
    1.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2.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4. Liskov替换原则(LSP)
    1.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IS-A)
    2.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5. 接口隔离原则(ISP)
    1.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2.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6.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1.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称为“黑箱复用”
    2. 继承在某种程序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3. 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7. 封装变化点
    1.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8.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1.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接口
    2.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3.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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