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面向对象和面向对象的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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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7 10: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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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认识面向对象
- 理解隔离变化
从宏观层面来看,面向对象的构建方式更能适应软件的变化,能将变化所带来的影响降到最小
- 各司其职
从微观层面来看,面向对象的方式更强调各个类的“责任”
由于需求变化导致的新增类型不应该影响原来类型的实现------是所谓各负其责
- 对象是什么?
从语言实现层面来看,对象封装了代码和数据
从规格层面讲,对象是一系列可被使用的公共接口
从概念层面讲,对象是某种拥有责任的抽象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 依赖倒置原则(DIP)
1.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2.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变化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 开放封闭原则(OCP)
1.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2.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的
- 单一职责原则(SRP)
1.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2.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 Liskov替换原则(LSP)
1.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IS-A)
2.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 接口隔离原则(ISP)
1.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2.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1.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称为“黑箱复用”
2. 继承在某种程序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3. 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 封装变化点
1.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1.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接口
2.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3.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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