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P开-闭原则

概念

开闭原则由Bertrand Meyer 于1988年提出,是指软件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OCP开闭原则的动机:软件是变化的。 
 
OCP说明了软件设计应该尽可能地使架构稳定而又容易 满足不同的需求。 

软件设计本身所追求的目标就是封装变化、降低耦合,而 开放封闭原则正是对这一目标的最直接体现。其他的设计 原则,很多时候是为实现这一目标服务的。 

与其它设计原则的关系

其他设计原则都是开-闭原则的手段和工具,是附属于开-闭原则的。

(1)里氏代换原则:任何父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是创建抽象化,并且从抽象化导出具体化。而从抽象化的导出要使用继承关系和里氏代换原则。一般而言,违背里氏代换原则的,也违背开-闭原则,反过来并不一定成立。

(2)依赖倒转原则:要依赖于抽象,不要依赖于实现。依赖倒转原则和开-闭原则之间是目标和手段之间的关系:要实现“开-闭”原则这个目标,就应当坚持依赖倒转原则。违背依赖倒转原则,就不可能达到开-闭原则的要求。

(3)合成/聚合复用原则:要尽量使用合成/聚合复用实现复用,而不是继承。遵守合成/聚合复用原则是实现开-闭原则的必要条件。

(4)接口隔离原则:应当为客户端提供尽可能小的单独的接口,而不是提供大的总接口。这是对一个软件实体与其他软件实体的通信的限制。遵循接口隔离原则,会使一个软件系统在功能扩展的过程中,对一个对象的修改不会影响到其他的对象。

(5)迪米特法则:一个软件实体应当与尽可能少的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当一个系统功能扩展时,模块如果时独立的,就不会影响到其他模块。遵守迪米特原则的系统在功能需要扩展时,会更容易地做到对修改的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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