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6大设计原则

一、依赖倒置原则(DIP)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条件:有稳定的类A,不稳定的类B、C,有抽象或者接口D(稳定)

让A依赖B/C则造成依赖倒置,因为是稳定依赖不稳定

正确应该让A、B、C依赖于接口D。稳定依赖稳定,不稳定依赖稳定。

依赖倒置原则其实就是面向接口编程

二、开闭原则(OCP)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简单工厂模式违反了开闭原则,所以它不在23个设计模式里面。工厂方法和抽象工厂模式遵循了开闭原则。

开闭原则就是功能扩展对外开放,代码修改对内关闭

三、单一原则(SRP)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一个类只负责一件事情,一个职责(对象的创建和使用分离,也是符合单一原则)

四、里式(Liskov)替换原则(LSP)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IS-A)
不要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不然就是组合了而不是继承了
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要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五、接口隔离原则(ISP)
设计接口功能尽量细粒度,最小功能单元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设计接口功能尽量细粒度,最小功能单元

六、迪米特原则(LoD)
又叫最少知识原则,就是说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尽可能少的了解,不和陌生人说话
降低耦合(方法内,局部变量中,不要引入新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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