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基本概念

对象:由其责任定义的,能够自己负责自己,从而简化了使用对象的控制程序的任务。将责任转移到更局部的层次。

  • 概念层次:对象是一组责任。
  • 规约层次:对象是一组可以被其他对象或对象自己调用的方法(行为)。
  • 实现层次:对象是代码和数据,以及它们之间的计算交互。

相关术语:

  • 抽象类(abstract class):定义一组相关类的行为。不能被实例化。充当其他类的占位符。
  • 类(class):根据对象所具有的责任定义对象的类型。责任:行为或状态,这些分别是由方法和或数据实现的。
  • 具体类(concrete cass):实现抽象类某一特定类型行为的类,具体类是一个概念特定不变的实现。
  • 封装(encapsulation):数据隐藏,包括任何形式的隐藏(类型,实现,设计等等)。
  • 继承(inheritance):一个类继承另一个类,接受了该类一些或所有性质。起始类称为基类,超类,父类或泛化类。继承类称为派生类,子类或特化类。
  • 多态(polymorphism):用一种方式引用一个类的不同的派生类,但获得的行为对应与所引用的派生类。
  • 实例(instance):类的特例(对象),每个对象都有自己的状态。
  • 实例化(instantiation):创建类的一个实例化的过程。
  • 接口(interface):与类相似,但只是为其成员提供规约而不是提供实现。与只含有抽象成员的抽象类很相似。
  • 视角(perspective):观察对象的三种视角:概念,规约,实现。eg.抽象类定义了如何在概念层次上解决问题,还提供了与任何派生了对象通信的规约。每个派生类都需要提供特定实现。
  • 构造函数:在创建对象时调用的特殊方法。
  • 析构函数:在销毁对象时调用的特殊方法。
  • 功能分解:一种分析方法,将问题逐步分解成小的功能。
  • 属性:与对象关联的数据
  • 成员:类的数据或方法
  • 方法:与对象关联的例程
  • 对象:具有责任的实体。包含数据和操作的方法。其数据对于外部对象时受保护的。
  • 可访问性:公开(public)任何对象都能够看见;保护(protected)只有这类及其派生类的对象能够看见;私有(private)只有这个类的对象能够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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