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婚姻

《易经.序卦传》:“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又父子,有父子然后又君臣…”这是古代思想家对社会起源的臆想。他们以为邃古之初的社会就是如此,由一男一女构成夫妇,之后构成家庭,推而广之这位社会。但事实却是如此么?
不尽然! 因为我们不能凭自己的臆想去揣测前人之事,最初的社会是以游猎为主,而游猎确是需要力气,所以当时是男人掌握经济主权,而女性则成为当时的猎物之一。在这里需要强调一下:研究历史要有两个准则:一,合乎常情 二,有个基本前提,那就是人都有“向善之心”,希望把优秀的制度…推己及人。其中合乎常情:就像《论语 乡党》;“马厩失火,子退朝曰:伤人乎? 不问马。” 这里有许多人认为孔子只问有没有人受伤,而没问马怎么样! 这是不对的! 从孔子仁人爱物的观念也不成立,正确的应该是:孔子先问有没有人受伤,后问马怎么样了! 其二:人都有向善之心是指,人们想把好的制度…推广到其他地方,其中宗教犹是如此。
言归正传,前面说到,在游猎时期女子通常作为猎物之一,而那些抢夺的人由于怕日后报复,就会留下一些物品,这也是“买卖”最早的起源!!!
此为该阶段,男女之间还有没像今日般“禁例”繁多。所以当时配偶并没有固定。而当时所谓禁例,不过是按照年龄的排行俗称“辈行”,只有同辈行之间可以通婚,这是最早的禁例,而从《周礼》出台后,世俗的禁例则越来越多。这也使得人们从辈行到了阶级。

先讲完第一小部分
…还要写代码,有空在更新

猜你喜欢

转载自blog.csdn.net/weixin_38717987/article/details/85856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