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bbitMq qos prefetch 消息堵塞问题

mq是实现代码扩展的有利手段,个人喜欢用概念来学习新知识,介绍堵塞问题的之前,先来段概念的学习。

ConnectionFactory:创建connection的工厂类

Connection: 简单理解为socket

Channel:和mq交互的接口,定义queue、exchange和绑定queue、exhange等接口都是它。

接下来就是和mq的交互类

exchange:简单地看成路由,类型不是重点,看看官网即可

queue:客户端监听的是queue,而不是exchange,但是使用queue的前提要先将exchange和queue绑定。用过java queue工具类应该很容易上手,queue分为写和读,各自可以有自己频率,写得快读得慢,容易堵塞;写得慢读得快又容易造成消费者的空闲。

Prefetc:一个重要却容易被忽略的指标,也是这次遇到的问题。
prefetch与消息投递

prefetch是指单一消费者最多能消费的unacked messages数目。

如何理解呢?

mq为每一个 consumer设置一个缓冲区,大小就是prefetch。每次收到一条消息,MQ会把消息推送到缓存区中,然后再推送给客户端。当收到一个ack消息时(consumer 发出baseack指令),mq会从缓冲区中空出一个位置,然后加入新的消息。但是这时候如果缓冲区是满的,MQ将进入堵塞状态。

更具体点描述,假设prefetch值设为10,共有两个consumer。也就是说每个consumer每次会从queue中预抓取 10 条消息到本地缓存着等待消费。同时该channel的unacked数变为20。而Rabbit投递的顺序是,先为consumer1投递满10个message,再往consumer2投递10个message。如果这时有新message需要投递,先判断channel的unacked数是否等于20,如果是则不会将消息投递到consumer中,message继续呆在queue中。之后其中consumer对一条消息进行ack,unacked此时等于19,Rabbit就判断哪个consumer的unacked少于10,就投递到哪个consumer中。

我遇到的问题是一个粗心的程序员,在编写代码的时候,他对某些消息处理方式是这样的

if (success) {
    channel.basicAck(message.getMessageProperties().getDeliveryTag(), false);
} else {
    logger.error("######### The message is not delete from queue : {}", body);
}

首先他讲ack机制设置为手动的,然后他的理解是如果处理成功的消息,就ack给MQ,期望MQ就可以删除完成的数据。不然,保留数据再次被处理。

这里的误区就是就是对ack的理解,失败的时候,如果需要让程序继续处理,应该使用basicNack,并告诉mq将消息再次放入队列

if (success) {
    channel.basicAck(message.getMessageProperties().getDeliveryTag(), false);
 } else {
    channel.basicNack(message.getMessageProperties().getDeliveryTag(), false, true);
}

对于客户端意外宕机的情况,没有ack服务器确实不会删除掉数据,但是consumer重启以后,对于服务器就是一个新的消费者了,也就是它的缓冲区又被重置为原来的n-prefetch,所以这个问题被粗心的小哥想当然地测试通过了。

prefetch的大小应该为多少

这篇文章给了很好的建议,我简单地说一下我的理解。

理想状况下,计算MQ SERVER 从缓冲区中拿到消息并推送到消费端,加上消费端处理完ack消息到MQ server,的时间,假设为100ms,其中消费端处理业务话费了10ms。

这里可以得出我们 prefetch = 100ms / 10ms = 10,也就是消息来回的总时间/业务处理的时间,这里要求我们 prefetch >= 10。一般计算这个时间不会太准确只能毛姑姑的,所以prefetch一般要大一点。但是这个值也不能太大,不然消费端就一只处于空闲状态了。

所以如果你保证所有的消息都ack了,但是还是出现比较长时间的堵塞,你就或者加大一点prefetch,或者多加一些机器,或者减少业务处理的时间了。一开始建议采用或者,使用一个线程池来处理这些业务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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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ames_searcher
来源:CSDN
原文:https://blog.csdn.net/james_searcher/article/details/70308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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