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设计原则之组合/聚合复用原则

一、什么是组合/聚合复用原则

尽量采用组合(contains-a)、聚合(has-a)的方式而不是继承(is-a)的关系来达到软件的复用目的

组合/聚合优点:

类之间的耦合比较低,一个类的变化对其他类造成的影响比较少

缺点:

类的数量增多实现起来比较麻烦

继承的优点:

由于很多方法父类已经实现,子类的实现会相对比较简单

缺点:

将父类暴露给了子类,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父类的改变对子类影响比较大。

二、结合实际场景进行分析

模拟一个dao层进行增加产品的功能:

其类图如下:

这里ProductDao与DbConnection之间是继承关系,这里模拟的是使用MySql数据库增加产品的功能,假设此时又增加一种数据库oracle数据的连接,就得修改DbConnection的实现,这违反了开闭原则。我们可以使用扩展抽象类的方式进行实现:

此时的类图:

上面这个既符合开不原则(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不管再增加什么数据库连接,只要从DbConnection扩展一个类就行。也符合组合/聚合复用原则,ProductDao类与DbConnection类形成了一对一的组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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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blog.csdn.net/Wenlong_L/article/details/82732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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