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例模式、抽象类

单例模式
需求:在程序中的任何地方,我们想要获取某一个类的唯一对象。
我们称之为类的单例
Singleton
(1)提供一个私有的静态的本类型的成员变量
(2)构造器私有化
(3)提供公有的静态的方法获取本类中创建的实例。

 饿汉写法:  加载期间就实例化对象
 public class Singleton{
    private static Singleton instance = new Singleton();
    private Singleton(){}
    public static Singlet on getInstance(){
        return instance;
    }
 }
 懒汉写法:  调用方法时才创建对象
 public class Singleton{
    private static Singleton instance ;
    private Singleton(){}
    public static Singleton getInstance(){
        if(instance ==null){
            instance = new Singleton();
        }
        return instance;
    }
 }                           

抽象类:
因为继承的关系,子类的功能可以越来越具体,相对来说,父类
更加一般化,通用化。因为父类封装了子类的共同行为,所以,
在定义时,我们可以定义方法的逻辑。有的时候,在父类中无法完成
子类的功能需求,此时,不如不写,即不写方法体,代码简单化。
但是此方法必须使用abstract修饰,那么此类型也必须使用abstract
修饰,即抽象类

1、抽象方法与抽象类
1)用abstract修饰的方法,不需要写方法体,但是得用分号来结尾
2)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使用abstract声明(修饰)
2、抽象类不能实例化
1) 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没有意义
2) 抽象类可以提供构造器
3) 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方法
4) abstract和final不能同时修饰一个类型
3、继承抽象类
1)若一个类继承了抽象类,那么这个类必须重写(实现)抽象类的所有抽象方法
2)若一个类没有实现抽象类的所有抽象方法, 那么这个类必须使用abstract修饰
4、抽象类的意义:
1)给不同的子类定义一个父类
2)抽象类可以封装子类的共同特征与共同行为
3)虽然子类方法可能有不能的实现逻辑,但是
方法的定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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