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常用的设计模式和设计原则

1、Java常用的设计模式

总体来说设计模式分为三大类,共23种:

(1)创建型模式,共五种:
Factory(工厂模式:简单工厂模式和抽象工厂模式)、Factory Method(工厂方法模式)、Singleton(单例模式)、Builder(建造者模式)、Prototype(原始模型模式)。

(2)结构型模式,共七种:
Adapter(适配器模式)、Decorator(装饰器模式)、Proxy(代理模式)、Facade(外观模式)、Bridge(桥梁模式)、Composite(组合模式)、Flyweight(享元模式)。

(3)行为型模式,共十一种:
Strategy(策略模式)、Template Method(模板方法模式)、Observer(观察者模式)、Iterator(迭代子模式)、Chain Of Responsibility(责任链模式)、Command(命令模式)、Memento(备忘录模式)、State(状态模式)、Visitor(访问者模式)、Mediator(中介者模式)、Interpreter(解释器模式)。

(4)其实还有两类:并发型模式和线程池模式。

2、Java遵循的设计原则

总原则: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OCP)
开闭原则就是说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在程序需要进行拓展的时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码,而是要扩展原有代码,实现一个热插拔的效果。所以一句话概括就是:为了使程序的扩展性好,易于维护和升级。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我们需要使用接口和抽象类等。

(1)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SRP)
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也就是说每个类应该实现单一的职责,如若不然,就应该把类拆分。

(2)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
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 里氏替换原则中说,任何父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LSP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里氏替换原则中,子类对父类的方法尽量不要重写和重载。因为父类代表了定义好的结构,通过这个规范的接口与外界交互,子类不应该随便破坏它。

(3)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DIP)
这个是开闭原则的基础,具体内容:面向接口编程,依赖于抽象而不依赖于具体。写代码时用到具体类时,不与具体类交互,而与具体类的上层接口交互。

(4)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ISP)
这个原则的意思是:每个接口中不应存在子类用不到却必须实现的方法,如果不然,就要将接口拆分。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比使用单个接口(多个接口方法集合到一个的接口)要好。

(5)迪米特原则(最少知道原则)(Law of Demeter,LOD或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LKP)
就是说:一个类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也就是说无论被依赖的类多么复杂,都应该将逻辑封装在方法的内部,通过public方法提供给外部。这样当被依赖的类变化时,才能最小的影响该类。最少知道原则的另一个表达方式是:只与直接的朋友通信。类之间只要有耦合关系,就叫朋友关系。耦合分为依赖、关联、聚合、组合等。我们称出现为成员变量、方法参数、方法返回值中的类为直接朋友。局部变量、临时变量则不是直接的朋友。我们要求陌生的类不要作为局部变量出现在类中。

(6)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CRP)
原则是尽量首先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继承。

猜你喜欢

转载自blog.csdn.net/jsc123581/article/details/81748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