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tGPT:利用人工智能助推教育创新

当前,世界正需要一个更加开放的、更加个性化的学习空间,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生存发展应该被关注和尊重,课程应该引导学生掌握有用的东西,学生之间的差距应该被正视,教育成功的标准也要被重新定义。过去,我们总是说学校教育正在走向未来,但实际上,未来已来,人工智能所产生的冲击正在步步倒逼教育创新。当前,我们必须勇于把握技术变革所提供的发展机遇,应对好技术变革所带来的风险挑战,尤其对ChatGPT这类存在双面性的新型技术产品,更要持有积极但始终谨慎的态度。近日,埃隆·马斯克(Elon Musk)联名一众科技人士呼吁暂停训练比GPT-4更强大的AI系统,这更警醒我们必须充分研判此类技术被应用于教育领域的利弊,避免一味求新求变的人工智能竞赛带来无法挽回的人类危机。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持续思考并致力于解决“中国如何才能制造出与ChatGPT效果等同甚至更加安全健康的人工智能产品”这一问题,务必尽快通过加强有组织科研、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明确数字伦理标准、转变人才培养观念、迈向人机共教时代等一系列举措寻求教育创新并以此带动技术变革,从而营造出能够吸引世界各国科学家和工程师并使他们为我们所用的中国特色创新生态,切实地在技术变革与教育创新的双翼并举之下实现推动国家未来发展乃至人类文明进步的伟大梦想。

 (一)加强有组织科研,实现智能技术自立自强

人工智能正在为教育事业的创新发展注入新的动能。在国务院2017年7月印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中,人工智能已被列为国家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对其进行技术升级并应用于教育教学等实践场景具有国家战略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更是旗帜鲜明地提出,要通过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要将“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当前,我们必须正视的现实是,虽然我国一直是数据大国,具有发展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的数据优势,但就ChatGPT预训练中的中国数据占比以及我国拥有的高性能GPU芯片数量来看,要想研制出高效高质的本土的类ChatGPT产品,不仅需要持续投入大量的科技力量、经济力量,而且要在核心技术、产品创新、知识产权等方面有所突破。正如今年两会期间科技部部长王志刚在首场“部长通道”上所说的那样,我国目前已经在ChatGPT的基础技术上做了很多布局,但是要想达到像ChatGPT这样的应用效果“可能还要拭目以待”。我们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实现智能技术的自立自强,通过科技与教育的深度融合以实现当前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通过加强有组织科研打造科技赋能教育的技术引擎,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底层支撑。我们应该始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举国体制优势,前瞻布局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科技项目及其在教育领域的应用,通过深入推进有目标、有侧重、有质量的有组织科研攻克高精尖零部件、技术工业、工业设计、大型智能系统、大规模应用系统以及基础平台等薄弱项目,同时自主研发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提高算法研究和技术创新水平,使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在我国现实的教育场景中有效落地。二是通过加强实证研究追踪分析科技赋能教育的实践样态,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研究保障。我们要深入分析ChatGPT等人工智能产品应用于教育创新的实际效果,尤其需要开展以问题为导向、面向实际应用的AI教育实证研究,整体推进人工智能教育的相关学科发展、理论建模、技术创新和软硬件升级,以此形成我国人工智能教育的明显优势,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导权。三是通过营造创新氛围推动科技创新人才成长,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我们要根据《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的政策举措,营造有利于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创造的制度环境,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人才文化氛围,形成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发展激励三位一体的人才创新奖励体制,让科技人才潜心钻研、尽展其能为实现国家智能技术自立自强及其与教育的深度融合做出更大贡献。

 (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筑牢国家数字安全屏障

在当前教育数字化进程中,有必要采用政策措施使数字技术和教育系统的互适关系得到有效保护并合法推进,从而保障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教育创新能够持续处于健康发展的状态。针对当前ChatGPT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数据安全隐患等法律风险,建议继续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人工智能产品使用过程中的网络系统、个人隐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保护,同时制定人工智能及其相关应用的专门法律和教育方案。通过国家统一立法的方式对人工智能的应用和管理作出系统规定,做到事前依据数据的价值、内容的敏感程度、影响和适用范围对教育数据安全进行级别划分,事中通过网络监督、用户举报和政府审查对人工智能教育系统加以监管,事后对违反规定的相关公司和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实施行政或刑事处罚(邓建鹏,朱怿成,2023)。针对ChatGPT等国际技术隐藏的跨境监管的治理难题,我们需要与境外监管机构和相关国际组织广泛合作,建立备案管理跨境通报机制和数据监测跨境预警机制,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合力对跨境信息泄露、造假和欺诈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共同推进数据交互、业务互通、监管互认和服务共享,使人工智能教育在全球范围内得到监督和管理。

此外,我们有必要系统核定ChatGPT以及类似产品被应用于中国教育市场的资质,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列出在我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人工智能教育业务,遵循“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数字教育市场新格局,保障各类市场主体能够依法平等进入中国市场,有效维护数字教育市场秩序。各级政府部门和教育教学机构也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关于人工智能产品使用的法治宣传和课程培训,培养数字用户的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并提供维权渠道,能够切实保障数据安全、保护个人隐私、维护用户权益(朱永新,杨帆,2023)。在技术配套方面,还有必要强化数字教育网络安全体系,综合运用匿名保护、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安全技术,全天候监控违规操作,构建安全、可信的数字教育网络(杨现民等,2022)。总体来看,未来要一以贯之地坚持依法治教,不断升级教育网络技术、提高师生数字素养、加强数字应用监管、健全数字安全规制,系统性地筑牢国家数字安全屏障。

 (三)明确数字伦理标准,增强应用服务透明度

人工智能技术改变了教育活动中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家校之间的关系,催生了更加多元化、个性化、自主化的教育结构,但同时也加速了虚假、偏见等消极信息的传播,并有可能导致知识失真、学术失信、人才失格等伦理问题。在教育领域推广应用ChatGPT,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向善的原则,必须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伦理风险挑战,从政策和技术两个层面实现对人工智能数字伦理问题的系统性治理。

一是在政策层面构建数字教育的伦理标准体系,保证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的合理使用。不仅要细化数字教育的道德准则和伦理规范,还要构建起具有广泛共识的数字教育伦理标准体系和治理框架,由国家行政部门或委托具体行业协会依据上述规范标准对人工智能产品及其衍生服务进行认证、评估、审查,从产品源头抵御潜在的伦理风险和危害。同时要将数字伦理教育纳入课程标准和培养方案,通过提高教师和学生的学术诚信水平实现对人工智能用户的“软约束”,以杜绝考试作弊、剽窃抄袭、学术不端等道德伦理问题(令小雄等,2023)。

二是在技术层面研发出可以检测人工智能使用情况的产品,提高应用服务的透明度。实际上,近期已经出现了一些专门用于提高ChatGPT使用透明度的产品,比如,于2023年1月2日上线的应用程序GPTZero可以检测文本的困惑性(Perplexity),即语言的复杂度、随机性;以及突发性(Burstiness),即语句结构的变化。用这两个指标来辨别学术论文是机器生成还是人写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利用ChatGPT进行的学术造假问题。比如,ChatGPT所属的开发商OpenAI也在联合哈佛等高校研制文本检测器——GPT-2 Output Detector,准备通过给文本加“水印”的方式打击ChatGPT造假行为。我们应当借鉴、赶超国际已有的人工智能检测经验和技术,研发出能够监测人工智能使用全过程并能够增强人工智能应用服务透明度的智能产品,进一步加强对人工智能应用过程的约束、审查和管理,保证基于人工智能的教育创新能够合法合规地进行。除了提高应用服务的透明度,我们还要增强教育企业和应用平台的透明度,主动、明确地标识出人工智能产品的功能与局限,为社会大众提供公平公正、无歧视、普惠性的教育服务。

 (四)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形成教育评价灵活思维

ChatGPT等人工智能应用产品可以使我们更为便捷地获取知识、形成思路,这意味着未来人才不能将过多的精力放在背诵知识上,而是要在创造知识、揭示规律、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我们更不能以一个人掌握多少知识来衡量人才,而要更加重视人的创新品质、情感品质、道德感、价值观以及运用人工智能所需要的品质。我们必须尽快地适应数字技术所带来的人才培养目标上的转型,开展与技术变革相匹配的教育理念创新、培养方式创新。具体来看,我们应该始终将人的发展与培养置于教育的核心地位,重视人的数字应用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兼具学科专业素养与数字技术素养的复合型人才,避免技术崇拜和工具理性对人和教育的异化,鼓励学生借助数字技术进行自我探索,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体系。我们应该始终鼓励学校引进新的教育模式与教育资源,运用先进技术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指导和交互式帮助,基于学生学习目标和个性发展需要向学生推荐书籍和阅读材料、提供语言学习和写作辅导等方面的多种教育资源,为学生创设更好的学习环境(周洪宇,李宇阳,2023)。

人才培养理念和方式上的转变必然会带来教育评价思维的变化。在人工智能时代,教育评价思维的灵活性需要增强,教育评价方法需要及时调整。在ChatGPT推出之后,许多教师为了避免学生过度使用它来完成作业、代写论文,已经别出心裁地改变了教育评价方式。比如一些高校教师不再采用课后论文的形式对学生进行考核,而改用课堂考试的形式;也有教师同意学生利用ChatGPT来完成论文作业,但要求学生通过ChatGPT生成多个版本的论文并形成一篇对于不同版本论文的比较分析报告。在提高教育评价信度的同时,我们还要善于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对学生表现进行自动化的记录与评估,从而提高评价的便利性和系统性。比如当前具备大数据采集功能的人工智能技术很适合移植到学情分析中,这样可以让教师、家长和学生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使教育评价可以做到实时反馈;比如当前已经被应用到人脸识别、图像分类、语音对话等问题上的信息采集和分类技术,可以拓展师生信息收集来源并提高数据处理精度,使得教育评价可以更加系统全面;比如基于人工智能的可视化分析技术可以帮助我们更加直观地阅读个人成长轨迹并预判未来变化趋势,这样可以为学习者提供更为科学的学习建议。除此之外,人工智能技术还可以实现作业考试分析、教学视频分析、学生反馈分析、学习数据分析等多个方面的自动化,极大地节约教育评价的成本并提高评价的准确性。

 (五)迈向人机共教时代,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在人工智能的介入之下,过去人与机器二元对立的替代思维正在转向人机协同的共生思维,而我们已在迈向人机共教的发展道路之上,享受着人工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相结合的创新成果。参考过去互联网、智能手机诞生和发展的速度来看,在未来短时间内爆出更多更“聪明”的GPT版本是毋庸置疑的。因此,我们不能寄希望于禁止这种技术来逃避教育创新的压力,而要从观念上接受这种颠覆性技术带来的教育可能,并且要力求在迈向人机共教的进程中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迈向人机共教,是技术革命与教育创新相互适应的结果,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强大动力。一直以来,人们总是担心像人工智能这样的“赋能工具”会打破和取代几千年来占主流地位的教育模式并改变传统的生活形态,使得人类文明进入到自我否定和自我了断的“自我罢黜陷阱”之中(邓曦泽,2019)。但是,历史事实证明,技术变革、教育创新总是能够为人类的自我提升和全面发展赢得更多的自由时间,总是以改变社会生产的方式为人类文明进步提供动力引擎。在这一历程中,技术变革与教育创新的关系虽然复杂且微妙,但两者始终相互追赶、携手并进,从未形成矛盾对立或各自为战的局面。面对当前ChatGPT助力教育创新的诸多优势,我们有责任运用这一新型技术来更好地守护人类文明、创造人类文明。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这无疑已经表明了我们将借助数字技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强国的信心与决心。未来,我们要主动迎接技术革命以及教育创新为人类文明进步带来的可能性,以基于新型技术的教育创新来引领人们走出技术的迷阵,推动人类文明的延续和创新。

迈向人机共教,是实现我国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必然选择。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只有不断在应用中检验人工智能技术,我们才能准确评判人工智能技术的教育创新价值;只有不断在应用中检验人工智能技术的教育创新价值,我们才能明白如何运用人工智能深化教育变革并发展公平且有质量的教育。未来,我们不仅要利用好人工智能技术所带来的教育行动方式、思维模式、制度结构的发展机遇,还要通过技术变革和教育创新的不断融合来为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更多可能。在迈向人机共教的进程中,首先,我们要借助智能技术规避教育危害,为师生提供威胁预警、加强安全防护、确保信息畅通,使人们在健康的数字环境中自由全面地发展。其次,我们要通过强化数字教育的公益属性以追求教育公平,消弭教育贫困和教育鸿沟,维护好发展中国家、贫困地区人民的教育利益,确保全世界都能平等享受技术变革带来的教育创新。再次,我们要推动文化传播的数字化、智能化,不断从五千多年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中汲取力量,促进科技与文化的深度融合,引领现代文明迸发新的活力。最后,无论技术变革将带来何种教育创新机遇或挑战,我们应始终坚持促进各国人民相知相亲,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歧视,为促进世界文明的交流、互鉴与共存贡献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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