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局”反垄断风云

相信广大5G浪友们都听说了,近日监管部门要求腾讯音乐放弃独家音乐版权的消息;无独有偶,往前两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叫停了斗鱼与虎牙的合并案;一切的伊始,可以追溯到阿里巴巴集团182.28亿元的反垄断罚单…自此以后,互联网反垄断正式进入强监管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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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增设互联网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依据相关规定。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出炉,剑指“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一些由来已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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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域乎科技CEO曹胜虎看来,“强监管”是毋庸置疑的;其次,技术不是孤立存在的,其最终落脚点还是在服务于人,创造社会价值。而域乎科技作为一家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尝试回到互联网平台垄断的源头,从技术层面,剖析“病灶”。

我们知道,平台经济或者数字经济平台企业的商业模式是基于数据的收集分析和评估,而数据则来源于用户,换言之,用户即数据。而互联网平台垄断者,正是因为掌握了更多用户数据,或者说用户的“信任”,从而获得了他人难以企及的信息资源,以及持续增强的市场力量。

究其实质,平台提供的是中介服务,具有高度集中的特点。当平台发展到一定程度,用户愈多,其规模经济和网络外部性也将愈显著。而在这样的模式下,用户无疑是弱势方。平台掌控着所有用户及数据,把持“生杀”大权,驾驭游戏规则。尤其当平台利益与其用户背道而驰时,矛盾愈发尖锐。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横空出世,这种不对等的关系被打破,其去中心化、分布式等特征具有天然的反垄断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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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曹胜虎看来,区块链能最大程度上避免结构性垄断。其一,区块链去中心化的特点使得交易主体将“信任”从交易方、可靠第三方转移到了区块链本身,从而导致平台集中度大大分散;其分布式的特点则意味着链上每个节点能公平地获取链上所记载的数据信息,故而链上用户无法通过实施信息垄断而获取竞争优势;而如果区块链平台让用户利益受损,那用户则可以带着自己的“数据”离开,高企的作恶成本也将对整个平台进行约束。

此外,区块链的激励机制下,用户会积极建设区块链平台,将其导向繁荣。使得“强者恒强”规则被打破,从而促使市场竞争更充分。由此,商业寡头也将不复出现。

如果说互联网解决的是信息的传递和连接,区块链则是价值的流动和连接。畅想一下,在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商业平台”上,用户的行为产生数据,其被加密后存储在区块链上,经过用户允许,由数据平台方接入数据交易市场,进行数据交易;任何公司需要访问用户数据的时候需要获得用户的授权,用户可以选择授权访问明文数据或者加密数据。

如此一来,可以将用户数据产生与利用用户数据盈利的商业平台进行剥离,将数据还给用户,有效化解左右互博的矛盾,让数据流动起来,使之产生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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