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22年服务贸易专项资金申报条件要求以及奖励补贴标准汇总!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2022年合肥市服务贸易专项资金申报条件流程以及奖励补贴标准的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来参考一下改文章,有疑惑的随时提问,希望对大家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一、合肥市服务贸易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式

(一)支持范围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维。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及维护、宣传推介。公共服务平台是指为合肥市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共性技术支撑、云服务、检验检测、测试、统计监测、信用建设、信息共享、品牌建设推广、人才培养和引进、人工智能、贸易促进、知识产权、产业规划、政策研究、智库咨询等公共服务的相关平台。

(二)支持方式

按照项目建成后以事后奖补的方式进行支持。(申报资

金超过预算资金时,各项目支持资金同比例缩减)

二、合肥市服务贸易专项资金奖励补贴标准

(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按不高于其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费用为平台建设和运行必需的硬件设备和软件购置或开发费(仅指外购,不包括自行开发)、专利使用费、软件许可使用费等相关费用。

(二)公共服务平台运维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不高于其实际运维费用5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已建成的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业务类型拓展和提高服务能力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纳入公共服务平台运维费用补助范围,原则上每个平台运营维护费用支持年限不超过三年。

公共服务平台运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运行中直接相关的云资源租赁、网络租赁、设备租用、系统维护、设备维修、软硬件升级(软件含购置,不包括自行开发)、宣传推介等费用。

三、合肥市服务贸易专项资金申报条件要求

1.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管理机构、中介组织和其他机构。

2.依法从事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相关业务或有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业务背景。

3申请单位为平台的实际投资单位。

4.申请单位按规定积极配合本市相关政府部门完成本市服务外包或服务贸易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包括行业统计监测、信息咨询等方面)建设的相关工作。

5.所申报的项目应在申报日期之前建成并投入运营,申报项目部分或全部未享受过市级同类政策支持。

6.公共服务平台应拥有良好的运营模式,平台服务制度完善,有相应的工作场所及软硬件设施,拥有对外提供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

7.申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费用支持的单位应为首次申报,平台服务我市服务贸易或服务外包企业的数量应不少于5家;申报公共服务平台运维费用支持的,应为已获得建设支持资金的平台,申报期间内服务的我市服务贸易或服务外包企业数量应不少于10家。(原则上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一个平台)

8.公共服务平台服务的服务外包企业已在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中登记注册。

9.申请项目实施时间及费用发生时间均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费用发生时间以实际付款银行账单时间为准)

10.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四、申报材料

1.合肥市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及申请报告(须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财务状况等。

2.项目实施报告。内容包括平台设立的背景、意义、服务内容、投资情况(含平台投资清单)、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平台具体实施方案、建设进度安排、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平台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实际运行效果情况、平台完成后可提供的预期目标等。

3.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相应专业资质的证明文件。

4.平台服务对象情况。申报期内服务我市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企业情况表(附件2),并附提供平台服务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5.对于所申报项目和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3)及信用自查情况截图(包括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

6.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内容包括:项目总投资(含项目投资清单);申报期间内平台建设实际投入的费用(含项目实际发生费用支出清单(附件4),费用支出的相关合同或协议、发票、支付凭证(银行结算单等)、记账凭证等复印件,其中,合同或协议、发票、支付凭证、记账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请按照费用支出清单中序号排列,并在材料上注明序号)。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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