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_SE第三章 类和对象

八.类和对象

(一)类:相似对象的集合,抽象

类和对象的区别和联系:

1.    类是抽象的,对象是类的具体化;

2.    类是一个抽象模板,规定了所有对象的共同特征和行为;

3.    类是一个数据类型,是引用数据类型。

(二)类的命名规范:

帕斯卡命名法:单个或多个单词组成,每个单词首字母都大写

(三)一个文件中可以有多个类,但是只能有一个public类,并且该类的名字要与文件名字一致;

(四) 1)局部变量指的是方法内的;成员变量指的是类中的变量。

2)如果局部变量和成员变量重名,优先按局部变量使用。

3)成员变量系统默认初始化,局部变量必须我们来初始化。

(五)一个类内不同方法之间可以互相调用。

(六)匿名对象只能用一次。

(七)封装:隐藏类中的属性和实现细节,对外提供公共的访问方式

好处:安全性;可以写各种语句(从而可以规定赋值范围);只能用提供的方式访问

(八)语法使用访问器:

(九)封装:属性用private类型,属性值设置用set属性,值读取用get属性。这里可以设置赋值的范围。

(十)构造方法前面不加任何修饰关键字

(十一)方法参数传递:

1、 值类型传递

2、 引用类型传递

(十二)可变参数方法JDK5.0之后出现了可变参数,(可变参数实质就是该基本数据类型和该基本类型对应的数组之间的切换)可变参数只能定义一个。如果一个方法例有多个参数,可变参数只能放在最后一个参数位置。Public void fuction(int n, int … arr2);

可变参数底层是数组。

可变参数和数组参数的区别:数组作为参数,传参只能传数组,可变参数可传多个值,可不传值,可以有多个。但是可变参数只能有一个,数组参数可以放在任意位置,可变参数只能放在最后一个参数。

(十三)递归:一个方法反复调用自身。前提是有能结束停止调用的条件.

(十四)方法重载:同一个类中参数不同:作用:便于记忆//也称做编译时的多态

(十四)多个构造方法之间调用

(1)    无参构造方法里写的参数可以给有参构造里公用,用this()调用。要写在有参构造里的第一行,且无参里赋值过的有参里就不能在赋值了。

(2)    带参的也可以同样的调用。用this(“郭靖”,22)直接给赋值;同样的,赋值过了就不能再赋值一次了。


猜你喜欢

转载自blog.csdn.net/gegeyanxin/article/details/80545901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