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第三章_面向对象_继承

继承

继承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不可缺少的设计思想,是实现代码可重用的根基,是提高代码可扩展性的主要途径。

是一种is-a关系 xxx是xxxx 猫是动物,狗是动物

继承是从已有的类中派生出新的类,新的类能吸收已有类的属性和行为,并能扩展新的能力。

​ -在Java中使用extends关键字来表示继承关系。

​ -Java不支持多继承,单继承使Java的继承关系很简单,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直接父类。

​ -继承之后子类可以调用父类的所有非私有属性和非私有方法。

专业术语

Dog类是 Animal类的子类, Animal类是Dog类的父类
Dog类是 Animal类的派生类, Animal类是Dog类的基类

继承的传递性

巴伦类 继承-》 狗类 继承-》 动物类 继承-》 object

当一个没有继承任何一个类,jvm会默认让类继承Object类

Object是java为所有类提供的基类

继承中的构造方法

子类构造方法总是先调用父类构造方法,默认情况下,调用父类无参构造方法。

可以在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行,使用关键字super调用父类任意一个构造方法。

如果用super,必须写在构造方法第一句。

super关键字用途

super关键字代表父类的引用,在程序中主要的用途:

​ 在子类构造方法中要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需注意:super语句只能出现在子类构造方法体的第一行

​ 用"super.成员变量名"来引用父类成员变量

​ 用"super.方法名(参数列表)"的方式访问父类的方法

​ 与this的区别,this通常指代当前对象,super通常指代父类

方法的重写(OverRide)

当父类的方法实现不能满足子类需求时,可以将父类中定义好的功能方法重写过来。

方法重写规则

​ 方法名相同,参数列表相同

​ 返回值类型相同

​ 访问权限相同

​ 即与父类方法结构完全相同

注意:构造方法不能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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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blog.csdn.net/weixin_45636230/article/details/10933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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