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自由保护协会:法院在 Neo4j 许可案中的判决有误

软件自由保护协会(SFC)发布了一篇博客指出,在研究了 Neo4j 诉 PureThink(该公司由名为 John Mark Suhy 的个人经营)的相关案件后;他们认为,美国加州联邦地区法院作出的有利于 Neoj4 的裁决是不正确的,并危及了自由开源软件。

SFC 的政策研究员和驻会黑客 Bradley Kuhn 在博客中对地区法院的部分简易判决(Summary Judgment)和第九巡回法院的认可提出了异议。并指出,Neo4j 企业版最初是在付费商业许可和 AGPLv3 下提供的,后来又变更为更为严格的 AGPLv3 + Commons Clause 双重许可。但问题在于,Neo4j 这种所谓的许可混搭并不是开源许可,且他们自己也承认了这一点。

Neo4j 在其第三次修订的申诉书的第 77 段中指责被告不适当地从代码库中删除了"Commons Clause",并随后在仅 AGPLv3 许可下重新发布了该软件。值得注意的是,被告在法庭上否认了这些指控,并声称其对"Commons Clause"的删除是合法的,是被允许的。但法院在裁决中同意了删除 Commons Clause 是不恰当的行为,并列出了一系列针对被告的禁止条款。

Kuhn 指出,主要问题不在于该软件是否为 FOSS,而是下游被许可人在得到"AGPLv3 WITH Commons-Clause"的许可时是否可以合法地删除"Commons Clause"。他们认为法院裁定被告不得删除 Commons Clause 的结论是错误的,禁止被告将生成的代码称为 FOSS 也是有问题的,此判决可能会严重损害 FOSS 和 copyleft。

Kuhn 在 AGPLv1 中创建了 Affero 条款,并共同起草了 V3。他指出,AGPLv3 包含一个条款明确允许删除添加到 AGPLv3 中的条款,被告曾以此为论点进行辩解,但被法官驳回。法官引用了他之前对 Graph Foundation 裁决称,AGPLv3 的条款 "禁止被许可人施加进一步的限制,但不禁止许可人这样做"。他认为,"将这些条款解释为限制瑞典 Neo4J 公司根据自己选择的条款许可其版权软件的专属权利,将违背合同法和版权法的原则"。

Kuhn 在 The Register 采访中表示,“这就是错的”。他同意 Neo4j 有权制定自己的许可条款,但该公司特别选择了 AGPLv3 的完整文本。他认为,在做出这一选择时,他们就不能有选择地忽视 AGPLv3 的条款,因为他们明确表示他们的软件"受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Version 3 的条款约束,包括 Commons Clause"。

“Neo4j 将其许可证定义为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第 3 版。然后告诉所有被许可人,如果你收到的程序或其任何部分包含一个通知,说明它受本许可的约束,同时还有一个进一步限制的条款,你可以删除该条款”。但之后,该公司却以此向法院提起申诉,而法院也为他们提供了支持。

目前,此案还没有真正结束。下级法院仍有各种问题需要考虑,包括关于 Suhy 删除"Commons Clause"的 DMCA 索赔。SFC 怀疑这就是为什么法院只对 Suhy 的言论做出了初步禁令,而没有对该条款的实际删除发出禁令。关于该条款能否被删除的问题仍然悬而未决,而目前的简易判决决定并没有涉及 Neo4j 申诉中的 DMCA 索赔。

总的来说,SFC 对此事的看法如下:

显然,Neo4j 根据 AGPLv3 明确允许任何人从 3.4 版和其他企业版的 LICENSE.txt 文件中删除出现的"Commons Clause"。我们相信,根据 AGPLv3 的规定,你有充分的权限按照 AGPLv3 的条款发布该软件。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也指出,我们不是一家律师事务所,我们的律师不是你的律师,这也不是法律建议。然而,经过我们几十年在版权许可方面的工作,我们很清楚许可中这一政策的原因和动机;鉴于法院的错误,我们有责任告知公众,许可结论(他们的临时禁令所基于的)是不正确的。

......我们认为  Suhy删除"Commons Clause"是 AGPLv3 条款完全允许的,Neo4j 在该许可中给了他这种权利。Suhy 也为社区做了很大的贡献,他采取的行动显然有对他进行诉讼的风险。盗用和操纵有史以来最强大、最能保护自由的版权许可来支持专有的再许可商业模式是对自由软件及其发展的侮辱。当法院站在不良行为者一边时,情况就更糟糕了。Neo4j 不应该这样做。

最后我们注意到,法院对 "什么是开源?"这个问题的说法相当狭隘。法院裁定,一个人和他的公司--当在文件的某一部分出现了模糊的许可信息,然后发现文件的另一部分允许修复和澄清许可信息,并且这样做了--在做了这样的改变之后,暂时被禁止告诉其他人,所产生的软件实际上是 FOSS。这项裁决并没有开创先例,也没有约束被告以外的任何人可以或不可以说什么是 FOSS;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可以说它是 FOSS,因为 AGPLv3 是 OSI 批准的许可证,AGPLv3 允许在这种情况下删除有毒的"Commons Clause"。

SFC 表示将继续关注跟进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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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www.oschina.net/news/189662/sfc-neo4j